申請公屋( 曾經賣過居屋及做過公司董事, 是否沒有資格)

2011-01-29 6:30 am
各位 請幫忙回答本人很希望申請居屋, 幾年前嘗試過但房屋處說我曾經擁有過居屋及曾經做過公司董事,所以不能申請, 現在本人已經51歲, 收入極不穩定, 希望可以申請公屋減輕負擔 )
請幫忙回答, 感謝

回答 (1)

2011-01-29 10:20 am
✔ 最佳答案
只要買過未補地價居屋,就已享用房屋福利!

1個人不可有第2次房屋福利!
所以不能申請公屋!


你如困難得很,找社署,如付合社署要求,由社工代理,希望可有房署酌情權!

不過9成唔得!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7: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8000051KK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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