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店裡作促銷,有位顧客趁全店打九折,一口氣想買11盒的活顏馥莓飲,因為賣場上只有3盒,因此有去倉庫再拿兩箱原箱(未拆箱)給客人。
三天後清點數量,發現少了四盒,調閱錄影帶,發現原來是上周六多給了客人四盒,那兩箱原箱所含的原來不是我們認為的共8盒,而是共12盒,因此我們共拿了12+3共15盒的活顏馥莓飲出去。
發現了之後立刻聯絡那位顧客,說明是我們人員的疏忽多給了4盒,婉轉地請他歸還,但是那位顧客說當初貨是我們給的,他事後也未清點數量,怎能事後再要他歸還?告知他我們有錄影帶可調閱,若他不相信的話可過來確認,結果他說他人在外縣市,怎麼可能過去?不然可以把錄影帶拿給警察阿!
結論是,那位顧客不認他多拿,而店裡也不希望事鬧大到警察局,請問遇到這樣的事情,還有什麼解決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