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特快專遞EMS寄了自家設計的totebags去法國朋友那裡作展覽用途,
在物品的價值我報多了,我認為藝術品的價值,我填了HKD$ 50000,
當初我以為填得多比較好...
但後來才知道越少越好 - - 我想是填的價值越高,收的稅越重
其實totebags(布袋和筆袋)價值大約HKD$1000 左右,
數量是一百個(共五款) ,共20公斤。
種類是禮品和樣本
原本速遞只需3天到法國的
但現在過了一個星期多還未到,
我想可能是扣留在海關那裡
但我在網上查看是運輸中的狀況
2011年1月19日 法國 已抵達。
2011年1月19日 法國 有待海關檢查。
2011年1月20日 法國 有待海關檢查。
2011年1月20日 法國 運輸中。
到現在已過了8天還在運輸中...
我在網上看到法国海关最新规定:
1、 高价值快件的进口:对于申报价值高于USD20的快件,在清关时需收件人提供相关文件协助的:若在20日之内未接到发件人或收件人关于如何处理的回复时,法国海关将会对此类扣关件做以下操作中费用较低的一种:
1.1 退回给发件人,退件费和关税全部由发件人支付;
1.2 在海关销毁,发件人需要支付400欧元的手续费;
2、 特殊费用征收:单件重量超过30公斤的货物,需加收USD25的特别操作费。
我現在應該如何做?
可不可以修改當初填的貨品價值?
关稅估計會是多少?
如果退回给发件人應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