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保費用 法律&財務方面

2011-01-28 7:34 am
團保正式員工自付1/2.我的身分為契約工自付(1年nt1300).內部有為數不少的契約工.
要保人為公司.投保生效日為1月.餉條扣薪名目為其他調整.言明該保險契約在離職後一樣有效.

請問合法嗎?哪條?
可單獨要求開立發票?產生因為<要保人為公司.契約工自付>的效果出來嗎
PS因為公司很摳又不是小公司
更新1:

去年公司工安問題嚴重.曾掛一個.斷3指一個 保險以半強迫式投保 不保要約談

更新2:

請各位大大幫忙 想在離職前 造福其他人 讓公司正視員工福利 謝謝

更新3:

1年1約,意外險,口頭上說就算離職後依然有效, 保單要保人為公司,費用卻是員工全額自付, 1那我可主張要求我的保單發票抬頭寫自己嗎? 2一般來說要保人為公司時,可用於避稅,公司付費給保險公司時,我再要求開立發票,(因為我是付費者)可讓公司吃悶虧嗎?

回答 (4)

2011-01-28 9:16 pm
✔ 最佳答案
QQ,

可以告知團保內容嗎? 有終身型的嗎?
團保理論上都是ㄧ年一約, 離職後應另外加保才會有效!
團保收據是針對付保費的人開立, 一般都只開給公司.
基本上無公司法規定要員工自費加團保, 團保也非強迫公司投保!
但公司為避免發生職災時所要付出之高額賠償, 許多公司會規劃團保移轉風險,
團保內容中有些是移轉風險用的, 有些也可當成員工福利, 因團保保費相對便宜許多, 也有少數上市公司雖由公司出面投保, 但實際上是員工自費/自由加保.

建議了解保障內容後, 再做詳細討論.

潔希

2011-01-28 22:59:13 補充:
所謂離職後保障仍然有效, 合理的解釋是因員工付費, 即使離職, 公司未為其退保, 離職員工仍有保障到到期日, 此點需向公司確認.

團保收據, 保險公司只會開給公司, 不針對個人, 收據可報公司費用, 員工 可向公司要求開立名目為"代收代付"之發票.

團保保費便宜, 自費加保增加保障也是不錯. 唯職災發生時, 若有公司應負責賠償時, 可主張此團保為員工自費, 不可由公司應賠償金額中扣除!
2011-01-29 12:20 am
您好

團保是公司給員工的福利 並不能真正抵充雇主的責任

也不能以扣薪來支付保費 這樣都是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您可以向勞保局檢舉 公司才會有正確的作法

您知道公司因為工安意外掛掉一個人要賠付多少錢給員工家屬嗎?

如果員工因為工安意外 導致兩年無法繼續上班 老闆要給付多少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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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9 12:15 am
團保為員工福利之一部份.勞工若因職災致生傷害雇主無法以團保給付抵充雇主民法.勞保.職業傷病責任 ,若保費全數來自員工薪資要保人不得為僱主(要保人為繳交保費義務人),任何人都要主張自己權利
團保大多會造冊

冊內有的,就有保障
冊內沒有的,怕有爭議

=


怕的話自己去產險買一張

只有死殘 100 萬,沒有任何意外醫療的
年繳約 8 百多元

死殘 100 萬,日額 1000,實支實付限額 3 萬
有區分單領或者雙領
年繳約 1300 到 1600
品牌大的可能逼近 2000

=

醫療險相關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8&next=22&l=f&fid=7想買終身醫療或者還本醫療收入必須很穩定
http://tw.myblog.yahoo.com/poemchang/article?mid=1053&prev=1069&next=1051購買住院醫療六大注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2/today-e35.htm意外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2&prev=28&next=21&l=f&fid=7


簽名檔之人身保險分四類與足額保障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9&prev=30&l=f&fid=8
參考: 國泰業務員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7000010KK0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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