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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內可能的「第51州」
根據《美國憲法》第四條,美國國會有准許新州加入聯邦的權力,只要新州是一個共和政體,且「完全的信賴和尊重」原有各州的公共法案、記錄、和司法程序。現時新州加入聯邦沿用西北訓令所規定的程序。由於有《1802年俄亥俄賦權條例》的先例,現在美國若接納新州,需由國會通過一賦權條例,賦予新州立憲權,並說明國會對該州加入聯邦的要求。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华盛顿特區一直被認為最有機會成為美國第51州的領土之一,而且市民一直非常支持該運動,並參考美國獨立戰爭時期革命黨的口號,以「需繳稅卻無代表權」(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作為運動的訴求口號。現時,這句話被印在了所有哥倫比亞特區新近發出的車牌底部,除非車牌申請人另外繳交一筆費用,以哥倫比亞特區政府網站的網址代替這句口號。
推動華盛頓特區成為第51州的運動促成了哥倫比亞特區立州黨的成立。而這個運動曾差一點兒在20世紀80年代獲得成功。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憲法《哥倫比亞特區投票權修正案》。1980年華盛頓特區召開了制憲會議,並於1982年通過了《新哥倫比亞州憲法》。但哥倫比亞特區立州之路在1985年被終止,因為1978年的修正案無法在7年內獲得美國全國四分之三的州議會通過而被確認,因此華盛頓特區至今未能獲得國會代表權。
另外一個建議是將哥倫比亞特區併入馬里蘭州。哥倫比亞特區的領地原來是自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劃出的,後來弗吉尼亞獲得回贈供出的土地,現在的哥倫比亞特區只剩下由馬里蘭供出的土地,因此將哥倫比亞特區併入馬里蘭州,可使華府市民獲得國會代表權的同時,無須另立新州。
波多黎各等加勒比海屬地
波多黎各已經舉行過若干次前途全民公決,選項包括成為美國第51州和維持現狀,但每次都是支持維持現狀的居民略多,不過每次公投支持成為美國第51州的人數都有所上升。
而另一方面,美屬維爾京群島自身也是第51州的候選地之一,不過被視為冷門。再加上人口較少,獨立成州的機會不大,因此有人提議美屬维尔京群島和波多黎各合組為波斯維州(Commonwealth of Prusvi)加入美國聯邦。
美屬太平洋領地
美國在太平洋上有不少領島,如未合併建制領土關島、未合併非建制領土美屬薩摩亞和北馬里亞納自由邦都有機會獨立成為第51州。但這些領土獨立成州後,根據美國憲法都會在美國參議院具有兩個議席,但這些島嶼的人口之少,一個參議院席位已經十分過分,何况像加利福尼亞州、德克薩斯州等大州已經承受著相應的不公。因此,相對於上述的波斯維州,有建議讓關島和北馬利亞納合組為一州,而美屬薩摩亞成為夏威夷州的一個郡。
當然,上述的組合後的州分,人口可能還是很小,給予與現在諸州相等的代表權恐怕惹來很大反響。在1960年代,美國國內曾出現大夏威夷州的概念,將當時美國轄下的太平洋島嶼,包括上述島嶼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和帕劳與夏威夷州合併,組成大夏威夷州。但無論如何,美國在太平洋的領地都不大可能獨立成為美國第51州的候選地。
從現有聯邦成員州的領土中劃出
美國各州內部存在的矛盾,導致一些地方萌生獨立成州的念頭。根據美國憲法規定,如有關各州之州議會及國會同意,美國未來的新州可以建立在某州之管轄區域內或合併兩州或數州、或數州之一部分而成立新州。缅因州於1820年脫離马萨诸塞州加入聯邦就是一個成功的範例。
紐約市
在各分離方案當中,最悠久的當屬紐約市脫離紐約州獨立成州的運動。早在1787年前後,紐約市民因紐約州其他地方的居民企圖否決美國憲法草案,而提出獨立成州,通過憲法的訴求。南北戰爭前夕,當時紐約市長費爾南多·伍德也提出,紐約市脫離紐約州,以「三島自由市」(Free City of Tri-Insula)的名號獨立成州。
1969年,有兩位紐約文人以紐約市獨立為紐約州,剩下的紐約州改名布法罗州(Buffalo,水牛城音譯)為呼籲,競選紐約市長和市議會議長,但競選失敗。
直到最近,由於紐約市民和紐約州其他地方的居民在兩次大選中對喬治布殊的不同態度,再加上州府和市府的政見紛爭,導致紐約市脫離紐約州獨立成州的運動再次蓬勃。紐約市議員彼得·瓦隆曾在2003年和2006年在市議會提出這個議案,後者一案正在討論中。不過該運動的支持者,又分為支持「紐約五鎮」獨立成州的一派和支持五鎮連同近郊各郡成獨立州的兩派。
芝加哥都會區
芝加哥市也有類似於紐約市的訴求,脫離其所屬的伊利诺伊州,獨立成州。其理據為伊利诺伊州的半數人口生活在芝加哥都會區。不過芝加哥市府和伊州府的紛爭不如紐約的多,因此支持的市民不如紐約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