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亂告,開偵察庭前可寄答辯狀給檢察官,然後不去嗎?

2011-01-25 8:59 am
對方因為我講的一些話被刺激
不知道怎麼回嘴就告我妨害名譽

我確定自己沒人身攻擊也沒誹謗

因為最近有點忙

如果到時檢察官傳票來要我去開偵察庭說明案情

我可以直接寄答辯狀告訴他整件事情
並請他以不起訴結案

然後不去偵察庭嗎?
因為我最近一段時間可能會去別的地方工作

回答 (3)

2011-01-25 5:11 pm
✔ 最佳答案
(1)若是有事件無法前去,可以可以寫更改期日聲請狀。
(跟法院買狀紙(或網路上下載範本),上頭可寫上刑事聲請狀(更改期日),在上頭描述一下因什麼因素無法前去,請安排其它時間。

(2)若有想答辯的內容,可以寫刑事答辯狀。
(跟法院買狀紙或是網路上下載範本),上頭可寫因什麼因素.....所以並不構成妨害名譽......請賜予不起訴處份,答辯的內容最好針對對方告你的文句,不然你連對方告你什麼你都不知道,要怎答辯。
刑事聲請狀(變更期日)
案號: XX年度 X字第 XXXX 號妨害名譽
股別: 公
聲請人(即被告)  XXXX 身份字號xxxx
電話xxxx 地址xxxxx為聲請變更期日事:
一、聲請人遭提告X年度X字第XXXX 號妨害名譽案件,茲奉 鈞署傳票,定X月X日下午X時X分開庭偵訊。該時段適逢聲請人xxxxxx時間,聲請人需XXXXXXXX,為此狀請 鈞署鑒核,准予將開庭期日改定為任何日期之上午時段,以便到庭接受偵訊,實為德便.謹   狀
台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中 華 民 國X 年X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狀紙可以用寄的喔!!
@若是收到傳票,你無故不去,檢察是可以拘提,不過通常這種小案件...應該是不致於拘提,但最好收到傳票不去還是要請假,不然下次出偵查庭會被罵 ,而且給檢察官印象也不好。




2011-01-25 9:59 am
你不出庭 檢察官有權拘提你

很多事 不是你認為沒有就可以

你當然可以寫聲請狀

但檢察官也可以不同意

所以請自行斟酌
參考: 法律書籍
2011-01-25 9:38 am
這類案件都需經地方調解後才能送地檢署...

你應會先收到調解通知(可以不去)...然後才收到地檢偵察庭通知書...

如果對方沒有一定證據...檢察官不會傳喚你的...

若傳你了...就表示它有什麼證據在手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5000016KK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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