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上訴日期問題

2011-01-26 3:30 am
是這樣的,目前家中正進行民事訴訟,日前已收到判決書

在判決書最後有一行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請問20日是也有包括假日嗎?例如週休二日或過年期間...

回答 (3)

2011-02-04 9:34 pm
✔ 最佳答案
30台抗287判例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民事訴訟法第161條及民法第122條定有明文,是休息日在期間中而非期間之末日者,自不得予以扣除

這個判例告訴我們2件事
1. 20日不包括假日
2. 但是若第20日(最後一天)是假日 則以假日後的第一個正常日為最後一天

2011-02-04 13:36:20 補充:
抱歉 第一點誤打了
是 20日也包括假日
2011-01-26 4:09 am
「判決送達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意指以你向郵差簽收為收文送達日
自該日起算20個日曆日為提出上訴期限
↓握該期日先尚無法述明上訴理由,可在期限日前先提出【聲明上訴狀】
再後補遞【上訴理由狀】就可以了,但是不能拖太久,因為分案室收到【聲明上訴狀】後就會催你補【上訴理由狀】,他們要分案给承審法官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5000010KK0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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