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去酒店應徵 但是她未成年 老闆沒有用她 她就在櫃檯等她朋友
結果剛好被臨檢.. 因為他未帶身分證 警察發現她未成年 所以將他安置在
安置所 等候開庭
我想請問一下有法律相關人士
1.她這樣子有違反到什麼法律嗎?
2.因為她是初犯 法官會判他怎樣?
3.會判她要安排上課的機率多大? 能責付的機率又有多大?
請法律相關人士幫忙回答我!! 我好想知道喔! 我很擔心他 好幾天沒吃飯
沒睡好覺 更沒心情工作 請各位一定要幫幫我
更新1:
嗯! 有你回答真的很好 那他會被送到外縣市去上課嗎? 大約多久? (本人住基隆)
更新2:
警察已經把她送到 安置所去了 我之前有問過警察 她說那已經不關他們的事了 那請問這樣就只能等候法院開庭嗎? 還有他爸爸說要告我說我誘拐 問題是她發生事情的前一天他並不在我家阿 例如:他今天在我家(今天晚上她去他姐姐那)>然後隔天他在他姊家(而這天就是發生事情的當天) 那請問她爸爸有辦法告我嗎? 因為她發生事情的當天 卻實不在我家阿
更新3:
她父母聯絡的到她..只是他們很少打電話關心他 這樣也算我犯罪她 因為她有個姐姐 她只有不在我這他就會跑去他姐姐那 還有因為她跟她爸關係不好所以他不可能回她爸的住所 那他媽又住台北 她沒有錢回去 那在我這邊的情形是這樣的.. 她會在我這邊住幾天 然後就會跑過去他姐姐那邊 然後又會再過來我這 那這樣的情形呢?
更新4:
對了! 忘記說... 她媽媽有時候會打電話給她... 爸爸很少 少到一個3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