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幫忙一下這個有法律上問題!!!36418995

2011-01-25 6:56 am
各位大大你好

最近有人跟我買東西

我只是一直給他錯的電話號碼

她就跟我拿2000元

我現在還沒給他

我因該可以告他吧

而且都還沒交易

東西也都沒有拿到

而且他大人我才小孩我監護人也沒同意要交易他跟我要2000元

請問大大,這觸犯什麼罪

回答 (3)

2011-01-25 2:28 p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最近有人跟你買東西
你只是一直給對方錯的電話號碼
因為都還沒交易,東西也都沒有拿到
交易未完成,雙方彼此都沒有任何損失
因此這並沒有犯罪之事實發生
所以是不能作任何提告的
對方要跟你拿2000元
若對方是使用不實詐騙之手法要你將2000元交付的話
則對方便涉嫌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
由於你未成年,若要提告必須由監護人(父母)陪同,並且要有證據才行
此事並沒什麼大不了
只要你不將2000元給對方就好了
法院訴訟是很累人的,就不要再增加父母無謂之困擾了
若要追求保障自身之權益
好好利用成長過程中去研讀法律之專業知識吧,不要想太多了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一切順心如意
2011-01-25 7:33 am
寫的真有夠亂的
天知道你寫什麼?
2011-01-25 7:27 am
看不懂在寫什麼東西,可否描述清楚
你是買家還賣家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4000010KK0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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