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告與不提告之間煩惱??

2011-01-24 7:29 am
一位年輕人因酒醉做出了傷害家人的事!
雖無身體上受傷!但家人卻因此一直精神不佳!
之後尋求和解!
只要求對方道歉及賠償損壞家具之金額!
但對方以沒錢為由~遲遲不肯和解!
這事件已向警方備案!
警方只等我們送件或不送件??

但家人卻也因為心軟一直不想送件!
畢竟提告後!可能涉及刑事方面!
怕對年輕人的未來不好!
而且以後會再見面!怕相見難看!

但偏偏事件已過一個月!
一直在等對方道歉!甚至我們也提出和解金可分期沒關係!
但對方遲遲沒任何動作也沒來過道歉!


明明我們是被害人!
卻因為要送件不送件而全家心煩!
想送件是因為對方無誠意也無悔意!令我們氣憤!
不想送件是因為雙方雖不熟~但也算認識!若他因此做牢~日後相見˙˙˙˙˙˙˙˙˙˙

但很確定的是!他的確犯了錯!

到底要給他教訓?
還是~~就算了??

被害已經夠可憐了!又因為這樣全家都唉聲嘆氣的!
但對方卻依然過著他們的日子˙˙˙˙˙˙˙˙!!

到底要公理?或是要吞忍息事寧人??

如果是網友!你們如何選擇呢?
謝謝!!

回答 (6)

2011-01-24 4:46 pm
✔ 最佳答案
請提告,以免時效經過,而無法再對他提告,可分為二部分討論:
1.民事部分,因其為侵權行為,依民法第197條規定,你提告時效為二年(由他傷害行為完成時起算)
2.刑事部分,若你所說的傷害家人的事是屬告訴乃論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期間為6個月(由知悉犯人時起算)
至於說到你們想給他機會,你們可先提告,若他知你們已提告,才會較有意願和解,則此時你們仍可撤告...民事部分於判決確定前可撤,刑事部分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可撤,因此你們可盡管提告,無須擔心..
此外,建議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來民事部分無須付裁判費,二來有刑事部分之威逼,對方才會更有意願和解...
附帶一提,若刑事部分非告訴乃論之罪,則無所謂的提告期間,若之後和解, 你們也無法撤回告訴...所以你們可先去了解一下他傷害的那部分是否為告訴乃論之罪,再一併加以考慮...
2011-01-24 6:31 pm
訴訟是看「自己」能不能得到實益,你管對方去死?

權益是自己爭取,不是等人家施捨給你。要告、不告...一句話就好,有什麼好氣、好憤的?
2011-01-24 5:05 pm
對方如果無悔意,可以刑事先送件,告訴乃論的罪有六個月限制,自己要注意!!

在偵查階段到一審以前,都還有和解的機會。
2011-01-24 8:08 am
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要他限期內做出回應 否則就要他對他所做之事負責
這樣 至少你已經有公開的給他機會 是他不感恩 所以你也不必客氣心軟
畢竟你也問心無愧
2011-01-24 7:50 am
別再掙扎了'錯ㄉ是他不道歉ㄉ也是他'已經給他機會了'你也問心無愧了'送件吧''別讓全家唉聲嘆氣了''''''

2011-01-25 21:11:34 補充:
上面ㄉ大大說ㄉ對'該讓他知道錯在那'送件提告教訓他'如果要原諒他'就在庭上和解'''
2011-01-24 7:47 am
直接先送件提告,提告還是能和解,目的是要他道歉並讓他知道他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讓他知道他錯在哪裡....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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