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有構成 公然汙辱????

2011-01-23 11:30 pm
去人的部落格留言

請問你在哭什麼? 學歷高了不起嗎? 去你X的

這樣一句話 是否有構成 公然汙辱??

回答 (6)

2011-01-24 3:19 a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去人的部落格留言
留言者陳述不當及不雅之言詞
若該留言之處為不確定之第三人所能共聞共見者,為公開之場合
言詞中若有污辱人者
則行為人便涉嫌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若言詞之中有足以毀損你名譽之情事者
行為人則觸犯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
請問你在哭什麼? 學歷高了不起嗎? 去你X的
這句話之後段有三字經罵人之意涵
當然構成犯公然侮辱罪之成立要件
你自可蒐證提告對方之犯行
但其留言必須是其他人都能瀏覽看到才行,否則就不構成公然之要件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1-24 6:00 pm
依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二字之意義,祇以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已足,侮辱則指所有使人難堪或貶抑他人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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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你X的<---雖然沒有指出X字是什麼,但是一般人看了都知道那句話的意思是[****],並不能因為沒有表示那個字是什麼來說自己不犯法!

(2)在部落格張貼 "****!",要特別注意對方的當初給你留言狀態是否設成公開的,若是設成隱藏而是你自行公開的,不構成公然侮辱罪。若是對方一開始留言給你就是設成"公開留言"這樣才有犯法的問題。



2011-01-24 10:03:05 補充:
樓上大大說X字沒翻譯出來也不算,不是那樣喔!

應該是以不特定人看了會認為是什麼意思。
不然大家就會出現 X你媽,幹XX,操XX之類的話

2011-01-24 10:04:38 補充:
一般公然侮辱是沒有阻卻事由的。出現侮辱字眼,幾乎是一樣會被判。
2011-01-24 1:02 am
誰說不算.就算非公開.不以公然侮辱提告
也有其他法條可治!
2011-01-23 11:48 pm
當然是算阿因為他/她有跟你嗆說了不起阿!!!去妳X的!!!現在阿只要有說一句髒話就不要回他/她就可以告他/她了!!!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011-01-23 11:34 pm
有喔!!

如果那個人要告的話
就可以根據留言的數據什麼的,
查的到是哪台電腦留的言電腦在哪
參考: 我
2011-01-23 11:33 pm
隱藏留言就不算
開放留言 X字沒翻譯出來也不算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3000015KK0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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