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跟我道歉,我就去告你"這句話有構成恐嚇嗎?專家請進

2011-01-22 11:24 am
"如果你不跟我道歉,我就去告你"

這句話有構成恐嚇嗎?

有一位網友一直用這種類似的話騷擾我

叫我如果不跟他道歉
他就要告我
而且要不惜代價告我
請律師什麼什麼一大堆

這樣算是在恐嚇我嗎?

我要肯定的答案
拜托各位法學人士!!幫幫我!!

回答 (3)

2011-01-22 3:48 p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單純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恐嚇罪有兩種
一是刑法第305條規定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一是刑法第346條規定之恐嚇取財罪
"如果你不跟我道歉,我就去告你"
這只是對方保障法律權益之預告
並無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意涵
因此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是不會成立的
況且對方並無要求你要支付多少錢否則就提告之訴求
因此刑法346條恐嚇取財罪也是不會成立的
只要你沒有侵犯對方之權益,自可不必理會
若無事實存在對方爛行提告的話
你可依刑法第169條之規定,提告對方誣告罪加以反制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1-23 6:02 am
不構成任何恐嚇,與要件不相符
2011-01-22 3:53 pm
刑法恐嚇危安罪,是以不法的手段加害生命、自由、財產...等。
提告只是行使人民的基本權力又不是不法手段,根本不構成任何恐嚇。

恐嚇罪還是結果犯耶~~也就是你因聽或看了他的言語必須要心生畏佈!如果你看完他的言論一點也不害怕,根本不構成恐嚇,另外也要看這句話一般人聽了是不是會令人害怕,而不是自己主觀上害怕告對方就告得成啊! 假設:如果看了對方的恐嚇的言論,你還回答哈哈......可見一點也不害怕,這樣就不構成恐嚇罪了。


所謂不法手段是如樓上大大所說的是像要殺你、打你、讓你工作做不下去...等,使用不法手段。

如果對方說(1)你如果今天不怎樣.......我每天去你家門口把地掃乾淨! <--打掃並不是不法手段,同樣的提告是合法的手段,所以上面的言論並沒有構成任何恐嚇罪。

恐嚇罪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對方當初說這句話時,是否有主觀上的犯意,如果只是因為情緒激動下的怨懟之詞,是不會被處罰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2000010KK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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