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係extravaganza做的,但係我真係頂佢5順...
因為佢講到明要做到月底先會出私佣 (入職個時迫我地簽)
我就做到2010年9月頭7日,之後就玩失蹤離開左e間黑店
咁之後我打電話問佢我8月d糧點解咁耐都未出比我,佢話我要賠左所謂既離職前一個月既通知金(成$6千幾蚊)先可以出8月d糧比我 =.=
咁我咪話咁點解5可以將兩舊$$互補呢...佢話公司係咁 =.= 比佢激死
我心諗我鬼有咁多$$拎出黎咩,同埋分分鐘鐘兩舊$$互補5到,我重要比多佢...咁我咪又玩失蹤
佢之後就係咁打比我,叫我快d返去比$$佢,重話如果我再5搞掂佢,佢就會從第2個途徑追返e舊$$
我都有上網睇過,如果佢要追討可以去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但係我就係想知如果我都係5理佢會點呢?!
重點係extravaganza會5會咁做先?!定係佢都係會不了了之?!
有無做過extravaganza/同我用同一手法離職既人解答到我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