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以下是一點小小的意見提供大大參考。
1.兩段式作轉:依照現行的交通規定,機車行駛至路口,是否需要兩段式
左轉,以路上是否有兩段式標誌作為判斷標準。如果路上有兩段式左轉的
標誌,地上也有畫設提供機車兩段式左轉的空格,那麼機車駕駛人當然必
須以兩段方式左轉;如果僅是地上畫有機車兩段式左轉的空格,而道路上
並未豎立兩段式左轉之標誌或告示牌,則是否兩段式左轉,由機車駕駛人
自行決定;然而,相反地,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地上卻沒有畫格子,那是
否還需要兩段式作轉呢?答案是要的。
2.申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的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
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15日內得不經裁
決,逕依第92條第三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
發事實者,應於十五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至於處罰機關是誰呢?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的規定,違反
第12條到第68條由公路主關機關(主管機關會設置交通裁決單位,就是一般
所認知的監理單位)處罰,大大既然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所違反的交通
法規就是第48條第1項第2款,管轄單位自然是屬於監理單位。
3.如何申訴:在所屬的監理單位繳納紅單的地方,都有提供空白的「陳述
意見單」或是到該監理單位的網站亦有電子檔提供民眾下載,再檢附相關
佐證之後,就可以向監理單位陳述意見。最後,若是監理單位認為所陳述
的理由有理者,就會撤銷大大原有的罰單,也就是大大可以不用繳納罰鍰
;反之亦然。
2011-01-20 07:23:33 補充:
是的!需2段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