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98/08與孩子生父離婚自現在,生父對孩子的無情與不聞不問,更別說甚麼探視或電話關心~都完完全全沒有!!,身是連當初約定好的撫養費也從離婚自今,(由於孩子生父是職業軍人,離婚協議書清楚協議,按月支付該薪俸2/3的撫養費)無奈的是一毛費用撫養費從未支付,就連2個小孩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住在娘家由娘家辦撫養照料的,前夫家與公婆都清說明~它們不要小孩(因為小孩還需要人照顧無法自理,夫家嫌麻煩不自由,夫家的父母(公婆)也離異,)!!它們根本不疼愛小孩!!也因為如此,三個月前向法院申請更改子女姓氏,法官判決更從母姓!!
但因日前看見新聞~說離婚夫妻即使生父從未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之後仍需奉養不得棄養生父!!這是怎樣的司法社會,在孩子又出生小時就從未盡父親及撫養義務,在貧寒的單親生活下長大的孩子,長大之後還要辛苦多奉養一位從未關心過他們從未疼愛過他們從未撫養過他們的"生父"真的很不公平!!!(以上敘述真的毫無虛假及加油添醋~)
因此為了我的孩子~我得未它們的未來著想,必須告小孩生父棄養(留著棄養證據)
還有想詢問~若棄養成立或者以現在情況~他們真的不要孩子!連撫養都沒有更不用說麼"探視"連問都懶的問~我能夠申請停止生父親權嗎???因為這樣的親權真的毫無意義呀!!!
孩子們完完全全不記得他是"爸爸"
在這懇求真懂法律或研讀法律的網友幫幫我~十二萬分感謝!!
更新1:
回覆海水正藍網友! 我並沒有想幹嘛!因為生父已跟我"嗆明" 任何一毛錢都不會給!我只是在捍衛主權~我當然知道養而是父母義務所以~我自己養他們也可以~我只是不要一直有著不安的感覺,既不聞不問也不願探望~這種父親要是你父親你做何感想?? 非身為單親,不會懂我們的處境與難處的!! 他既不想對我們母子負任何責任,只想要與他完全無瓜葛~別日後等小孩大了再來認小孩~這種感受你懂嗎??
更新2:
就算小孩要被收養~也要經過"生父"同意呀~一個女人獨自撫養兩個孩子,這種辛勞壓力"海水正藍"網友你懂嗎??要不是情非得已誰願意離婚誰願意有破碎的家庭與婚姻!!
更新3:
我能夠申請停止親權嗎??每個人都說血緣關係切不掉!我當然知道我也懂~~只是這樣的父親有甚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