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網路上發言的法律問題

2011-01-15 10:24 pm
事件如下
有一對夫妻
太太出軌
也就是有了一個男生的第三者
我若是去男生的blog
在公開的狀況下
說他是第三者請他離開朋友的太太之類的言語
表達的是事實
主要是希望對方知難而退
這樣有罪嗎
又是何罪
謝謝各位大大

回答 (5)

2011-01-16 10:34 am
✔ 最佳答案
你指謫對方是第三者.....因為是屬於涉及"私德"的部份,就算你是善意發表的言論且屬實,仍然可能已觸犯了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
2014-10-17 9:44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1-01-22 9:29 am
很多都是所有當事人坐下來談判吧!!

妳不用去管~
不然對錯都不討好的。

就"毀謗罪"應該只有就讀法律的人會清楚些了。

元首或政治人物常常被網民罵,嚴重的會被告,
輕微的也不會在意。就目前,我只能提供這樣的回答了。
2011-01-15 11:21 pm
不太好吧,
這樣鬧,已經不是3個人加你的問題了.



你該叫你好友,選擇面對:他老婆外遇的事實與否.
為何他老婆會外遇?
是:
1.夫妻性冷感/外遇性熱門
2.性需求不滿
3.舊戀情
4.習慣性外遇
再依照這些理由,決定是否維持這婚姻.



你這樣作,強詞奪理也可以無罪,
但...
...
...
很多人面子上,會很難看.





2011-01-15 10:33 pm
只要不涉及謾罵 人身攻擊
所敘事實 無罪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5000010KK0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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