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頭捲款跑了!該怎麼要錢???20點奉上

2011-01-15 9:43 pm
元發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11401997


年關將近先生的工頭A先生竟然拖延貨款且 不只我先生沒有拿到尾款還有木工 水泥 冷氣 ....等等之類的 至少有2百萬A先生都先叫工人去他承包的工地做事 或者送貨到後來都沒給錢 我先生的部份已經1星期了

且他承包的房子 也還沒完成3/1 非常誇張的是


屋主竟然已經給予630的款項了(總金額700萬)

往往說何時給 但是都給我先生裝孝偉今天拖到明天 明天拖到後天且電話常常不接 需用其他電話 他才有可能會接昨晚他終於接了告知 願意簽本票 並 絕對會再1/19給予尾款6萬7((但希望渺茫))我想問問各位專業人士們我們有A先生的 身分證字號+姓名+電話+地址(( 屋主有跟他簽合約公正)
問題:1.須等到星期三嗎?(因為他已經裝校委我們3次了)2.如果有拿報本票卻1/19沒給予尾款或者沒給足6萬7 該怎ㄇ處理?

3.如果拿不到本票 該怎ㄇ處理ㄋ??

4.寫存證信函給他可以嗎???如果沒理會ㄋ???

5.存證信函該怎ㄇ寫ㄋ???

6.因為屋主給予幾乎全部款項了.是否屋主因該也要負起連帶責任ㄋ?

7.他有ㄧ台還在貸款的新車.如果有遇到他本人.是否可以強制拖他到當舖抵押車子ㄋ??並請他簽下借據???是否犯法???

8.對付這種人!到底該怎ㄇ半ㄋ??怎ㄇ處理好ㄋ??


我們這三口家庭的!今年過年就是靠這6萬過年了

沒這6萬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拜託大家幫幫忙吧!!!

更新1:

我們都沒錄音 也沒簽合約 但這件事情不是只有發生在我先生身上 全部的廠商 都是這樣情形 意思是說 有第三第四...的人可以 做證

更新2:

我先生以跟工頭說要押他的車子 但是A先生說 事情沒這ㄇ嚴重吧!!且說車子還在貸款之類的話 意思就不願意就是了 重點 現在就是不知道他人在哪 電話也愛接不接的

更新3:

你好!我有寫信給你 不知道你有無收到ㄋ?? 我是有認識的警察 但是要怎ㄇ做ㄋ??

更新4:

他這樣做 是否已經構成 詐欺與侵占了ㄋ?? 如果直接去警局告他 以上2條 是否有成立ㄋ??? 有爬文看到以下網址的發文與回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02900137

更新5:

回答者: 山城老怪 有寄信給你了 不知道有無收到ㄋ

回答 (2)

2011-01-15 9:57 pm
✔ 最佳答案
第一 個人認為沒必要 他只是虛委應付
第二 這要看妳們是否有跟她簽立合約 有合約就會好辦事
工程款的爭議大多在合約上 我猜追討期間妳應該也沒錄音吧(債權確立的動作)
第三 同上
第四 存證信函指是一種告知義務的履行 寫或不寫都可
第五 由於你敘述的太少 我無法幫你寫
第六 屋主只是善意的第三方 無過失責任
第七 是可行 但看"手腕" 別涉及恐嚇即可 (涉及恐嚇就會抵押無效)
第八 第三勢力在此最好用

以上最重要的還是 當初的工程協議(契約) 如果沒有事後追認程序 則是你必須做到

2011-01-15 14:27:46 補充:
那就是 聯合廠商提出民事訴訟
(緩不濟急而已)

只能說......這是小包承攬的風險
有契約可以直接提起債務履行的民訟
只能說 下次千萬記得 小包承攬務必
白紙黑字

如果妳們有認識的警察 請警察代為出面
會是比較好的途徑
談債務履行也比較有效力

送調解委員會 真的太慢.........
總之 循法律途徑 年前確定是拿不到了
如同我說的第八點

2011-01-15 14:50:05 補充:
已回覆信件

2011-01-15 14:55:29 補充:
已回覆信件
2011-01-16 8:47 am
唉~~只能跟你們說,記取教訓吧!白紙黑字都可能出問題了,更何況沒白紙黑字?做工討不到工錢,比沒做工還慘的。

首先跟你說明,本事件事實上屋主對你們是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的,因為屋主跟包商是承攬關係,而你們的承攬關係乃是與包商,是與屋主無涉的,所以你們討不到錢,屋主基本上是用不著理你們的。

但是,在實務上老怪建議你採取以下方法:
一、與屋主說明原委,請求屋主停止對包商放款,或者屋主對包商放款時須通知你們到場(避免後續款項遭領走而你們拿不到)。
二、不管如何,要求包商將欠你們的款項開立本票,以確立債權之存在,在取得本票後,馬上對包進行假扣押動作,以避免包商脫產(並可對該工程尾款進行假扣押)。

因為你與包商沒有任何書面契約存在,與其在日後萬一對簿公堂時在那裡卻任承攬關係,倒不如事先想辦法讓對把本票簽出來,以後就是單純的債務糾紛了,不會再搞一堆證人之類雜七雜八的東西出來。
你與包商的情況是單純的民事債之糾紛,跟背信、詐欺、侵占等完全沒關係(但是可以用此方式逼對方出來,但不建議這麼做),所以,你告包商刑事罪是沒用的。

所以囉,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逼對方簽本票出來吧。

其他一些細節問題,可以打電話給我詢問,在電話中會比較清楚,我的電話在我的部落格首頁,請自行查找。另,本人非靠訴訟謀生,故,給予建議可以,請我幫你們處理那就免了。

2011-01-16 20:27:01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102900137


該回答基本上就是錯誤的~
因為你與包商只是單純的【債之糾紛】,屬民事事件,完全跟刑事八竿子打不著。
就算你告到法院,也是以民事事件來處理,而不是刑事案件喔。
參考: 將問題交付投票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0: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5000010KK0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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