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 - 本月28號遞信, last day係咪2月28號呀

2011-01-15 5:22 am
如果一個月通知公司辭職(做滿一年的):

請問 本月28號遞信辭職, last day係咪2月28號呀?

又如果1月31號遞, last day又是幾多號呢? effective date打幾多號? thanks!

回答 (1)

2011-01-15 6:38 am
✔ 最佳答案
香港港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6條(4)是這樣給“月”作定義:
“月”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或由僱傭開始之日起計視屬何情況而定,至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或如發出通知或僱傭開始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終結時的一段期間。
~~節錄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67858A963E74B95B8825648C00023DB5?OpenDocument

本月28號遞信辭職,last day應該是2月27日。

1月29、30、31日這三天遞信辭職, last day都是2月28日 effective date都是3月1日。

2011-01-19 18:20:54 補充:
上面答少咗dd,根據法例的計算方法,2月1日遞信辭職, last day都是2月28日 effective date都是3月1日。


收錄日期: 2021-04-26 23:41: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4000051KK0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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