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有犯罪行為所以我選擇分手

2011-01-14 12:43 pm
我想請問各位

我在睡覺時通常旁邊都會睡我男友或愛人身旁!當時住在板橋南雅夜市的一間七零六套房!!
因為它遊手好閒只有那張外表可以看很會說話之外!其餘什麼菸錢都是在靠我!!平常我們都石一點就睡!直到某天晚上起來時發覺男友不在我身邊睡!隔天我問他去哪說去找?他和我說去找工作賺錢!我當下直覺是有點怪怪但又不知哪裡怪!但因為他和我都沒工作!所以平時他就往網咖待!不然他和我就是乖乖都待在家看電視!

直到ㄦ零一零年一月的某天我和我的另一半說我要出門洗頭!我出門前回頭時看見他和他一個朋友姓古不知叫什麼只知我的他跟我説叫他寶弟!!只見那個寶弟進房!當時我的另一半他就攛上房門和寶弟對話是不知聊什麼五四三此時我便出門了!
當我回來我們租的小套房準備開門時!!卻聽到房內寶和他的對話後我傻住而後得知他那天趁我睡著動我摩托車深夜去偷竊人腳踏車我很傻眼!!當下也很氣!便罵他怎麼居然動用我的車?他趁我睡著時偷拿走我鑰匙!!整晚都在搬弄腳探偷車我超抓狂也很企!不料我的他竟跟我說他把剛偷到的車賣嚕才有錢!問他為何這麼做
˙他説我不給他錢所以想到這條此路!如今我是事情候發生要求分手不要再一起住!此時我也有他古肉和他的孩子我還是堅持決定要求分手!!途中因為他曾打傷我頭讓我暈眩讓我~也造成日後的我開始對男人有恐懼!!我是不是可以告他!但是我又怕他殺我所以不感驗傷!!所以我簡單拿走衣物!便搬回家裡住便開始籌拿小孩的錢

但不知是否被遭偷竊民眾去報案警察局!最後警察來我家是找我= =要求我說明那天做什麼!!接著兩名警員便把我帶去板橋分局做筆錄還調錄影機影帶出來要我說是不是我犯!因為那是我的車所以!!我當時在睡覺可是什麼都不知道!!為什麼偷竊人沒有事而我卻要跑警局
這樣我想請問當時的我一點都不知摩托車遭人騎去犯罪
請問我有什麼罪

就因為摩托車被壞人使用所以我也視同形犯嗎?
可以告訴我會判什麼罪

回答 (4)

2011-01-14 2:16 p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 29 條
(教唆犯及其處罰)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刑法第 30 條
(幫助犯及其處罰)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刑法第 320 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妳男友趁妳在睡覺時
偷妳的機車作為犯罪之工具,偷他人之腳踏車
這已觸犯刑法第320條之竊盜罪
妳男友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之刑罰
由於他是使用妳的車子,因此警方必須請妳出面說明與作相關之筆錄
妳沒有參與犯罪,因此就沒有刑法29條教唆犯罪的問題
若妳事前並不知情沒同意,則也不會有刑法30條幫助犯的問題
但最好妳要有證據證明
否則警方可能會認為妳有提供犯罪工具嫌疑,而成為幫助犯
妳先跟警方據實陳述當時實際之狀況
然後盡量找不在場與不知情之證據
無論人證 物證都可以
如果沒有證據,警方可能將妳列為幫助犯偵辦
那妳將面臨刑法30條規定之刑罰,為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妳就努力去找對妳有利之證據與陳述吧
看能不能擺脫不必要之糾纏
妳心理會想此事妳完全不知情,要處罰妳實在是沒有公理
但沒辦法法律是講求證據的,是以表相之跡證來判定的
司法要做到勿妄勿縱,是有難度的
因此才有跳到黃河也洗不清這句話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祝妳能順利擺脫嫌疑,一切順心如意
2011-01-21 1:38 pm
在知識加裡問題都能找到真好
2011-01-20 11:01 pm
共犯囉~~

提供犯罪工具---機車一輛

除非你能證明被偷~~

被偷你怎麼不報警ㄚ~~
參考: 常
2011-01-14 5:51 pm
法律是不處罰不知情的人,你並沒有授權機車供嫌犯使用,你男友之行為已違法。建議你可以先打電話給他,先詢問他之前的事情,再錄音,證明當初他是未經你同意逕自騎你的車去偷竊,未來哪天警察找你去做筆錄時,才不會被當成幫助犯。

離開這種人是對的!千萬不要因為心軟又走回頭話

女生要多愛自己一點或者說自私一點,千萬不要委屈自己,如果自己無力扶養小孩,建議將小孩拿掉吧!再怎樣小孩在一個單親的環,境成長,並不是一件好事。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4000016KK0093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