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 幫我解答

2011-01-14 11:07 am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子丙。丙已成年,未婚無子。甲之母丁尚生存。若甲、丙同時死亡,則關於丙之遺產繼承,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乙單獨繼承B甲、乙共同繼承C丁單獨繼承D乙、丁共同繼承
為何答案是D
更新1:

MARK 先生 我ㄉ答案是考選部ㄉ答案 謝謝

回答 (5)

2011-01-14 4:59 pm
✔ 最佳答案
答案D,為乙和丁共同繼承
既然甲和丙同時死亡,假設是因車禍,同時死亡。
那法律保障的是自然人,丙若同時死亡,甲如何將遺產給丙繼承呢?
已死之人是無法繼承財產,那丙的財產自屬為乙和丁共同繼承。

若有誤歡迎糾正及指教。

2011-01-14 09:11:11 補充:
1.甲和兩同時死亡,依民法第11條,推定同時死亡,所以不符合同時存在原則,故丙非繼承人。
2.若丙非繼承人,那財產應由乙和丁共同繼承。

民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同時死亡。」乃針對特別災難的發生,如戰爭、空難、車禍或其他可能遭遇死亡事故,而有二人以上死亡且不能證明其死亡的先後時,推定其同時死亡,此種立法採「同時死亡推定主義」
2011-01-18 7:49 am
甲丙同時死亡不符合繼承法理之同時存在原則
即甲丙之法定繼承人不得主張本例之繼承人
所以按1138條規定
甲之繼承人為乙妻及丁母(餅違反同時存在原則)
丙之繼承人為祖母丁(甲違反同時存在原則)
所以乙丁共同繼承
2011-01-14 7:22 pm
另位大大所提的同時死亡互無繼承關係,就不多述~~~

愚見供參:

此為陷阱題~~

題目中的障眼法,不但借同時死亡的因素排除甲的繼承權,
又可以迷惑答題者,落入僅剩乙取得繼承權的陷阱,
而忘了其實題目問的是:
那些人是丙的繼承人?
而不是問誰最終取得丙的遺產繼承?


民法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因此回頭來看丙的遺產繼承人共有兩位
即排在第二順位的乙,以及排在第四順位的丁
所以,答案是D乙、丁共同(擁有)繼承(人的身份)
參考: me
2011-01-14 2:26 pm
法律規定的法定遺產繼承人為:
第一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二順序繼承人為父母
第三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
第四順序繼承人為祖父母
配偶為當然繼承人
應繼分者,繼承人為多數時,各繼承人對於遺產所得繼承的比例.
配偶與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遺產二分之一

總結:
對於甲之遺產:乙為當然繼承人,丁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因無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乙ˋ丁繼分遺產.
對於丙之遺產:無配偶無子,由第二順序繼承人乙繼承,第四順序繼承人丁不能繼承.
所以答案有誤,應為(A)

2011-01-14 20:17:53 補充:
就下面大大所敘
我只能說這題很賤
沒說清楚題意是可能繼承人或最終繼承者
不必太在意這種題目
2011-01-14 12:34 pm
1. 依民法規定,丙未婚無子(假設也無女),丙之母乙是規定的第一順位,應由母乙單獨繼承,答案應該為A.
2. 若問甲丙遺產如何繼承,才要分開討論,甲的遺產由甲妻乙跟甲之母丁共同繼承,乙及丁繼承甲遺產各二分之一.丙之遺產仍由乙單獨繼承.
供參考.
參考: 民法第1138,1144條的規定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4000010KK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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