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被扣留5日怎麼辦?急急急

2011-01-13 6:54 am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 今天公司貼了一張公文說 內容大概是這樣
1月1日~1月25日的薪水 於1月25日發放
1月26日~1月31日薪水於3月5日發放
1月份的全勤+加班費於3月5日發放
我算了算我大概只能領個15000吧
我看了頭就痛了 快過年了工廠搞這樣叫我如何過年 我有3個小孩要養 過年後又要繳學費了 真煩惱
我聽工廠幹部說 工廠這麼作是怕我們2月領完錢就全離職 所以用這樣方式來扣留薪水
請問這樣我可以跟勞工局申訴嗎?申訴有用嗎?

回答 (3)

2011-01-17 3:22 pm
✔ 最佳答案
勞基法70條:
工資發放日期應明訂於工作規則中;依此該公司欲變更員工薪資發放方式,依法應事先徵得勞工同意後,再依約定,將工資發放日期明訂於工作規則中。

你可以立刻向勞工局檢舉,這是違法的,勞工局可以依法開罰。

還有,工廠幹這種不要臉的事,依勞基法第14款第六款: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你可以不經預告立刻離職,並且向老闆要求資遣費,因為你的離職算是「非自願性離職」。但要在公告貼出的三十天之內。
2011-01-13 7:39 am
個人建議版大先與資方協調,將你的難處說給雇主聽,相信好好的溝通應該是會有結果,如果這樣你要去申訴,你可能會面臨被資遣的命運

2011-01-12 23:40:33 補充:
又或者是先以借支的方式應急,日後再請資方扣回
2011-01-13 7:13 am
不一定
看他們怎麼回復阿
但最好用匿名申訴
因為.....
你也知道
參考: 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4-21 12:35: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12000016KK0737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