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中,可不交稅嗎?
夫婦二人合併交稅是沒著數的。我就是例子!
我原先以為我兩夫婦寫了各自的免稅款額,如自已父母還自已,配偶的還配偶的,子女就大家也寫了,就諗住稅局會幫你去做個好的組合,點先原來稅局不會為你組合,子女大家也寫了就是旦給一個,是旦計下就話夫婦二人合併交稅平D。
點知,到現在,自已交稅啦,自已親自打電話問稅局,先發覺原來稅局不會幫你地去計,你地要自已計好,自已分配好D父母子女,先好報稅。
我自已計過,不合併比合併少了1萬港元!
已上訴了! 但又近交稅日期,我可以不交稅嗎? 等到有信回覆結果才交稅可以嗎,但會遲約兩個月!
回答 (4)
如果在上訴中但未被回覆期間,應先交稅,待上訴完成後,稅局會重新發出評稅,會把多付的金額退回給你!
另外,稅例列明如對評稅有什麼問題,應在評稅發出後一個月內作出反對,過了一個月後作出反對的話,稅局有權不受理的!
如果上訢中,但tax demand note已到期,那你便有責任要交稅了。
如果遲交稅,稅局有權叫你交5%附加費。 再遲d就10%。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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