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假結婚問題
我05年4月分別同兩個內地男人結婚,A係香港註冊,B係大陸註冊,根住07年7月我同我男友C係香港生左個女,08年C死左,根住我同B發展左感情,10年2月被入境處調查至今仲未有結果!我亦同入境處認左我同A係假,而我同B係真既!但一直都搵唔到A,依一年心理壓力真係好大呀!有冇幫到我呀?
回答 (2)
✔ 最佳答案
既然妳已向入境處承認了假結婚,
入境處會按照法律程序辦事,
當他們徹底調查後,
如果證據確實,
他們會按照香港的法律檢控妳,
妳會在法庭得到公平的審判。
因為香港是一法治社會,
一切都是按法律秉公處理,
現在妳要以平常心看待,
不要給自己一些心理壓力。
2011-01-19 11:28:40 補充:
事情已發生了,
只有坦白認罪,
才可獲得法官酌情輕判,
如果經濟能力許可,
聘請律師幫忙,
特別是向法庭提供的救情說法。
2011-01-25 11:40:43 補充:
相信無人可回答妳有關法援的律師能否幫到妳,
因為每一律師的工作態度和能力各異,
無論如何有律師代妳求情總比自己的好,
因為他們是熟識法律,
可以在法律的觀點上,
為妳爭取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入境處既檢控組已經決定左2月9日會正式落案起訴我喇!!我依家好驚呀!好驚要坐監,好唔捨得同個女分開呀!!因為一直都係我自己湊大個女架!!我點做先可以判輕d呀?其實係唔係一定要坐監架??我真係好擔心呀!!
2011-01-25 03:09:20 補充:
如果搵法援既律師會唔會幫到我呢?因為我既經濟能力真係唔容許我請律師呀!!
收錄日期: 2021-05-02 1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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