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童X恨難消﹕他判刑就好 狎童社工囚8年 「毁我一生」

2011-01-08 1:26 am
(明報)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05:05【明報專訊】在雲南開設孤兒院,卻將女院童視為泄慾工具的香港社工李國華,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8年。被蹂躪多時的受害女童X聞判後嗚咽向本報說﹕「只要他判刑就好了,我也鬆了一口氣,現在對他的仇恨肯定是有的,他破壞了我一生!」高院法官彭偉昌昨日判刑時,斥責49歲被告李國華的行為荼毒少女心智,即使被告求情指在家庭、工作及慈善事務上表現出色,也對刑期無丁點幫助,因為案情的嚴重程度,實屬其「半生業績也彌補不了」。彭偉昌又對李國華一人把持的慈善團體「香港施比受協會」仍能繼續在網站募捐感到不明所以。前日本報報道協會戶口仍接受捐款後,網頁昨日已無法瀏覽,銀行戶口亦不再接收捐款。官﹕案情嚴重無法彌補李國華所有罪行全在內地干犯, 但本港警方引用2003年新增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1)條令李國華入罪。法官並指出,李國華的惡行令香港在外地的慈善事業、名譽受盡損害。李國華原於社署任職高級社工助理,署方昨指會考慮對他採取紀律行動。現已16歲的X在小三時,因父母無能力照顧,獲李國華於西雙版納勐海縣象山鎮開設的「仁愛兒童之家」收容,院童均喚李國華做乾爹。X小五起已被李以圈套誘騙奪去貞操,此後一年多被當作泄慾工具,X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亦自言﹕「記不起發生多少遍了,反正就是很多遍。」其間李國華給過她不少好處,如提款卡、房間鑰匙等,讓她可隨時提款使用,又可有別於其他院童,到李的房間上網玩電腦。X住孤兒院時讀至中三,離開孤兒院後就回鄉採茶為生,但事件揭發後在當地太哄動,村人皆知其過去。她昨日獲記者告知李國華被判囚8年時,雖然口口聲聲說「他判刑就好」,亦承認很後悔做了這樣的事,但同時亦對乾爹存在複雜情緒,直認至今仍會想起與乾爹生活的情景﹕「自小沒有人照顧,與乾爹生活時快樂,但也難過,因為要做見不得光的事情。」X﹕識陌生男生有戒心夢魘過後,X說「現在認識陌生男生也有戒心」,暫時不會考慮拍拖等事。事實上,X上月來港兩周作供期間,情緒穩定,但不願外出用膳,經常留在房間吃杯麵或麵包,仍帶心理枷鎖。X又說,對女義工「岑阿姨」(岑丹鳳)揭發案件,並繼續照顧一眾院童的生活充滿感激,希望日後能來港答謝。至於被李國華胸襲非禮的另一女院童Y,為人內斂怕事,其家人亦有感被告有恩於Y,勸她不要來港,令她飽受壓力,但Y最後亦勇敢指證乾爹。現時她已18歲,身處武漢,未有工作。院童被標籤 受冷嘲熱諷2008年案件揭發後,仁愛兒童之家即時被當地政府查封,有院童因流離失所而怪責舉報者多事。有院童因「從仁愛兒童之家來」這個標籤,受盡同學冷嘲熱諷。因捐助孤兒院、上雲南探訪而揭發案件,現仍接力資助院童的港人善長岑丹鳳說,相信被侵犯者達8至10人,她們當年儼如李國華的「宮中妃嬪」,更曾因爭寵而打起架來,有院童更直言長得不起眼,因此未獲「青睞」,常得不到零用錢。【案件編號﹕HCCC183/10】明報記者 陳穎鏇 吳光熙 盧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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