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毀損罪
去年有一名女子開車撞壞 停在我家門口的五輛機車
後來到法院告了對方 毀損
法院也判了 這位女子 判賠9萬多元
但是這名女子 還是不肯賠償
拿法院的判決去 國稅局調查他名下財產
結果他名下無任何財產
他也沒待任何公司行號上班
他做的應該是擺攤生意
所以也沒辦法申請強制執行了
請問難道 就這樣拿他沒辦法了嗎?
我在想說 若是無法求償
至少也讓他去坐牢吧或受點刑罰
之前新聞有撥 有名女子借三本漫畫未歸還
就被通緝 被抓到還戴手銬
請問 我有甚麼方法可以讓這名女子負責
正當方法喔
回答 (4)
✔ 最佳答案
很抱歉
這只是民事賠償
正當的方式若對方完全沒收入
那....你們得到的
只是廢紙一張謝謝
如果對方名下沒財產及薪水...那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等名下有財產再強制執行吧
毀損只處罰故意不處罰過失,如果他是不小心撞壞機車,刑法不罰,如果是故意,因為事情發生在去年,也要看是不是超過半年的告訴期間。借書未還而被警方戴上手銬,如果只是忘了還書,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不構成侵佔,也是不罰。
判賠9萬多元是民事求償,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依刑法第354條,可以達到你的要求,請問你是否有跟對方有簽和解書,簽了就什麼也不用談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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