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毀損罪

2011-01-05 12:42 am
去年有一名女子開車撞壞 停在我家門口的五輛機車
後來到法院告了對方 毀損
法院也判了 這位女子 判賠9萬多元
但是這名女子 還是不肯賠償
拿法院的判決去 國稅局調查他名下財產
結果他名下無任何財產
他也沒待任何公司行號上班
他做的應該是擺攤生意

所以也沒辦法申請強制執行了

請問難道 就這樣拿他沒辦法了嗎?

我在想說 若是無法求償

至少也讓他去坐牢吧或受點刑罰

之前新聞有撥 有名女子借三本漫畫未歸還

就被通緝 被抓到還戴手銬

請問 我有甚麼方法可以讓這名女子負責

正當方法喔






回答 (4)

2011-01-05 11:26 pm
✔ 最佳答案
很抱歉
這只是民事賠償
正當的方式若對方完全沒收入
那....你們得到的
只是廢紙一張謝謝
2011-01-05 5:08 pm
如果對方名下沒財產及薪水...那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等名下有財產再強制執行吧
2011-01-05 1:09 am
毀損只處罰故意不處罰過失,如果他是不小心撞壞機車,刑法不罰,如果是故意,因為事情發生在去年,也要看是不是超過半年的告訴期間。借書未還而被警方戴上手銬,如果只是忘了還書,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不構成侵佔,也是不罰。
2011-01-05 12:51 am
判賠9萬多元是民事求償,可以向法院提出刑事,依刑法第354條,可以達到你的要求,請問你是否有跟對方有簽和解書,簽了就什麼也不用談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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