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因為我是跟大陸的女孩子在大陸公證結婚,但是我家人一直反對的情況下原本要辦理入台證的事一拖在拖,總共拖了一年了,現在好不容易父母答應了,但女方提議要離婚(因為等太久了),也因我不想離婚,可是女方說要用法律來離婚,我想請問我把老婆放在大陸一年了,只是我都沒過去,這樣法律可以辦離婚嗎?
收錄日期: 2021-05-04 0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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