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夠解答小弟以下關於破產的問題

2010-12-30 7:23 am
小弟正打算破產,有些問題想過來人或有相關識的專業人仕回答,謝謝!
1.請問私人(即朋友間)的借貸會否成立?
2.請問本人是單身的,破產後的生活費會否包括給母親的家用?(由於本人父親都是破產中的人仕,他每月也有給母親的生活費用)
3.請問新借貨款(未夠三個月)是會不被破產公司接納?
4.破產後如薪金是經銀行自動轉帳,怎樣提取生活費?
5.是否可以自行經破產管理局申請而不經律師?可否申請法援?自行申請會否平些?
6.會否叫齊所有倩權人面對面?
7.本人月入萬四元...大概可以拿到多少生活費?

請大家有心人能幫小弟解答以上問題,謝謝!

回答 (2)

2010-12-31 8:06 pm
✔ 最佳答案
Dick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樓上網友已就 Dick 網友的問題作出某些回應,祇是略為簡單加上在下亦有部分不同的意見,故特再補充一下,希望讓 Dick 網友參考一下!1.請問私人(即朋友間)的借貸會否成立?

答:可以!祇要在申請破產時將該些債務如實全數申報就可以了,到時破產管理署會聯絡債權人一方核實,並讓債權人選擇是否加入登記在破產令上成為註冊債權人之一!無加入的債權人不會收到署方的按比例還款分配!
那會有人不願加入嗎?會!因有部分人或覺得銀碼不算大,省得麻煩! 2.請問本人是單身的,破產後的生活費會否包括給母親的家用?(由於本人父親都是破產中的人仕,他每月也有給母親的生活費用)

答:這個問題的答案在下明顯對樓上網友的說法有保留!

按破產管理署的一貫做法,基本上絕對不會容許破產者的生活費數額內包含供養父母的費用!因為生活費祇供破產者的基本生活所需,其餘所有餘款都要上繳作償債之用!
故如容許破產者另付家用給父母,那豈非將原用作還款給債權人的錢挪用給其父母所用,變相即是由債權人去供養破產者的父母?!這個做法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亦絕不公平,故署方並不容易向破產者作出支付父母家用的決定!

如果破產者跟父母同住,那麼將他們的日常開支跟破產者的混在一起,則或有機會可以加大破產者的生活費數額!但要按月在生活費中獨立向父母支付一筆生活費則絕不容易!
令尊的例子就正正是證明了這個說法,因為他跟配偶一同生活,故他破產後的生活費中包括了家庭開支!

那子女又是否必定不能呢?那又未必,不過要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破產者是獨生子女,而其父母已退休無收入,而積蓄資產亦不多需要兒女照顧,那當通過署方審核父母的資格後,會有獲得在破產後生活費中加入父母生活費的機會!
第二破產者尚有其他兄弟姐妹,那通常署方都不會接納破產者支付父母生活費的要求!除非其他兄弟姐妹宣誓和申報個人財務狀況,證明確無照顧父母的能力,那破產者才有機會取得供養父母的生活費!但其他兄弟姐妹願意不怕麻煩宣誓,和願意無端要向破產管理署公開個人資料嗎? 3.請問新借貨款(未夠三個月)是會不被破產公司接納?

答:除樓上網友所言需還款三期以上外,尚要注意在作出借貸時簽署的合約中,有否列明在短期或某限期內不能申請破產的條款!如有則在短期內申請破產,銀行或財務公司可以用欺詐的罪名控告你!

還有一點就是銀行或財務公司,可以用借款人無如實披露債務總額的說法,去將在借款後短時間便申請破產的人告上法庭,罪名同樣是欺詐罪!
老實說,相信無人在申請貸款時會全數申報負債總額,因如債務沉重至短期間便要破產,對方必定不會作出貸款的批核!故基本上必定符合欺詐的指控,除非可以證明有突然失去還款能力的原因! 4.破產後如薪金是經銀行自動轉帳,怎樣提取生活費?

答:提取生活費的方式,視乎你跟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的協議,方式可以有幾種!
第一你如常處理你的薪金,但按年結算將應該上繳的餘額交給署方!但因署方恐防破產者使用過量無力一次過上繳,故選用這個方法的機會不大!
第二是你按月將指定的數目提出,餘額轉歸署方!
第三是署方發出行政命令給銀行或僱主,按月扣剩生活費的數目給破產者使用,餘額直接撥歸署方! 5.是否可以自行經破產管理局申請而不經律師?可否申請法援?自行申請會否平些?

答:樓上網友說得對!破產者無法申請法律援助,而相關的 $9,695 元費用,必需自行籌措解決!自行申請破產是花費最低的了,在下當年正是自行申請破產的! 6.會否叫齊所有倩權人面對面?

答:基本上機會不大!因署方的做法是當遇有數目不符和有爭拗時,會先要求雙方提交資料讓其審核,並非任由其中一方說了算!而署方有絕對權力決定相關的債務數目,就算確有需要雙方會面,亦祇會是涉及的債權人,而不會聚集所有債權人跟破產者會面的事!

所有已登記的債權人有機會會跟署方召開債權人會議(視乎署方認為有否需要),但如無特別情況則一般破產者都無需出席!
起碼依在下經驗就從未被要求跟債權人會面! 7.本人月入萬四元...大概可以拿到多少生活費?

答:每個破產個案的情況都不同,要視乎各破產者的收入和支出才能評定!
依 Dick 網友所言你單身一人,如果獨自生活那基本生活費約最多祇在八至九千元左右!相反如你有配偶子女要照顧,則或許全數萬四元也可作生活費而無需上繳也有可能!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6-02-07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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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9 23: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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