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感情的確是個難以捉摸的東西。
其實有些人說他愛另一個人,但是事實上它的確只是愛上與他的相處的感覺罷了!
也許因為他需要安全感、被重視的感覺、被需要的感覺...等等,而對方剛好能滿足這些地方,所以才會造就一對情侶。
只是,這並非一對真正心靈相吸的情侶。
他愛上的只是感覺,並非另一個人,所以才會有人說愛上錯誤的人。
因為其實真的並不是他,只是他帶給自己的那份感覺而已。
很多人都喜歡曖昧的感覺嗎?也許吧!
因為愛情在糢糊的時候最美。
太遠、太近都會看到他的不完美。
我也同意愛情沒有對與錯,錯的不是這份感情,而是他的行為。
喜歡或愛上了一個人,能說誰是對的誰是錯的嗎?
我覺得沒有辦法做一個定論,就像你說的...無解。
只不過愛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愛只是一份感覺,怎麼說錯與對呢?
但是,若因為自己所愛的人不愛自己,就想做出一些對他不利或對他愛的人不利的事情,那這樣的想法與作法想當然耳是不妥的、是不正確、沒有道義的事情。
喜歡跟愛其實是有很大的分別的!
不僅只是想著他、想幫他、想親近他,還需要有很多互相包容、互相體諒、互相扶持、互相信賴、互相了解...等等的感情。
但是,愛,其實還不只是用說的這樣簡單,其實愛包含了很多很多的深沉的智慧。
很多事都是這樣,體會過才會懂的。
為了他,可以犧牲自己、可以放棄很多事情、打消很多念頭,甚至是因為他而去努力達成某件任務。
只是,這樣還不夠,用說的都簡單,用做的卻步是那麼容易。
事實上,愛不是用說的,是用行動去做、去表現的。
愛一個人,會希望被他依賴、被他需要、被他信賴、被他真的了解、被他愛。
甚至,還會依賴上他對自己的依賴,如果少了他的依賴,好想反而不太對勁了。
會一直想盡辦法去幫他,不管事什麼事,總是想去試。
很想跟他有多一些的接觸,很想更了解他,甚至想把它當作是自己的。
雖然說占有慾的強弱因人而異,但是,總是會有這樣的想法的。
不喜歡看到他難過,也只肯對他示弱,只想要它的安慰當作慰藉,只想由自己來安慰他、給他慰藉。
看到他與別人在一起,心裡總有些醋勁。不管你同步同意這樣的作法,不管你認為這樣好不好,一定會有些這樣的情緒的。
為了他,可以豁出去,不管後果,總之就是要他能夠過的比現在好。
因為愛。
因為這樣強烈而不能節制的情感。
但是,很多人卻都把喜歡當成了愛。
愛不是能隨便說的字眼。
愛是很神聖而不可輕忽的事。
很多人把很喜歡很喜歡一個人物認為是愛。
這是很常見的案例。
但是他們始終不會區分。
很多事情,沒有親身經歷、親自體會,是不會了解的。
請不要認為以上的大部份你都做得到就算的上愛。
因為愛,不是能用言語完全表達的。
愛的定義太抽象太廣泛了。
希望人人都能夠好好的去體悟才是。
愛,是想一輩子跟他在一起,他的缺點、優點,你全都愛。
但是,如果一個人讓你迷惘、讓你分不清...那只是迷戀。
愛一個人需要時間,很多時間,還有很多精神...等等。
而是一兩天可以形成,也不是一下子可以忘卻。
愛一個人比喜歡一個人的感情更深、更難。
這麼說吧!
問你一個問題...
若有一天,假設對方掉下懸崖,你會去救他嗎?
也許會。
立刻嗎?
也許「是。」
也或許會說「應該吧!」
那如果,你必須用自己的性命去換取他的命,你的確能夠挽留他,但你已不在,那你會去救他嗎?
時間到!
如果你在我說「時間到!」之前,馬上給我肯定的答案,那你對他有很大的機率是「愛」。
你會毫不猶豫、毫無考慮的對他付出,不管多大的犧牲。
如果你有所思慮,就算答案是「會」或者「」應該會,那你是喜歡。
分出來了嗎?
其實在生活中很多地方是可以看出一些端倪的,只是很多人沒有去注意,或是擦身而過而沒有看到罷了!
會讓你迷惘的絕不會是愛情!
這是最重要的觀念。
迷戀,是最常見的例子。
失去了自我,丟掉了神智,只知道他的優點,而不清楚他的缺點。
因為,他不會有缺點,在你的眼中。如果你對他迷戀。
也容不下別人說他的缺點。
因為你醉了。
而愛情,是不能小覷的力量。
他讓人有希望,讓人轉變成「男人」與「女人」。
因為你會做出你從未做過的犧牲,但你心甘情願、心服口服,甚至還覺得很快樂。
愛情是很奇妙的東西。
希望人人都能夠慢慢體會,並細細品嚐!
最後,希望你能早日解決你的疑惑,也希望我所提供的你能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