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日我中咗雷射槍,50/68(63)抄緊牌既時候比佢發現咗我行車証過咗期,佢地比咗三張紙我:
1. 超速15km/h 以下 $320~
2. 行車証過期 $450~
3. 一張叫我5日之內比汽車保險正本去警署既紙~
我問過個位阿SIR,會唔會好大件事~......
佢話你保險無過到期就無事,仲叫我放心,同埋盡快續番行車証~
( 我本人保險無過期 ,部車既驗車紙都無過期 ,只係因為到期前兩日諗住續牌既時候搵唔到張咗牌簿,之後無咗件事)
問1. 我除上述既罸款之外仲有無其他手尾跟呢~?(例如:上庭 or 額外既罸款)
問2. 對於我投考紀律部隊(唔係警察)會唔會有影響~?
問3. 我黎緊再續番牌會唔會有麻煩~?
懇請清楚知道既相關人士能回答以上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