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台彩又有「微刮技術案」就是有人用肉眼看不出的「偷吃步」把大獎拿走,然後把一些沒有獎的再拿出來賣。
兩案有共同的現象及結局
1.共同的現象:市面上的刮刮樂只有剩小獎(安慰獎),大獎早被中盤商拿走了
2.共同的結局:民眾當冤大頭,被坑卻無法求償
「明碼案」從開始在到東窗事發超過五年,「微刮技術案」說不定從台彩接手時就有了,算來至少有三年。
也就是說在這幾年內民眾所買的刮刮樂都是不會中大獎的,顯然民眾是被騙了,但政府只抓了涉案人,對受害人卻沒有半點交代!
兩次的刮刮樂弊案,為何民眾只能啞巴吃黃蓮?
更新1:
「明碼案」把有獎的刮刮樂挑走的人好像沒犯法, 「微刮技術案」則抓了幾個人
更新2:
大家還記得2008年的「連動債事件」嗎? 銀行用欺騙的手法騙投資人參加連動債,結果血本無歸。 然後這些受害者集體抗議,結果政府出面賠償 怪事!銀行詐欺,政府賠償,政府的錢就是人民的納稅錢, -------------- 這是不是擺明坑百姓嗎? 百姓就是肥羊任人宰殺嗎?
更新3:
兩件刮刮樂弊案,其實政府應該對相關銀行懲罰,但是政府卻只會收稅不會做事, 擺明「無法可管」就沒他們的事,官僚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有就是說政府對弊案的態度是「無法可管」的態度。(誰知道「微刮技術案」則抓了幾個人,是不是前門抓人後門放人呢?) 政府既然不懲罰弊案,那麼百姓應該要懂得掌握「懲罰權」 最溫和最有效的「懲罰權」就是抵制它 大家都不要去買這種有詐騙前科的商品!(你怎知道第三個弊案是否已運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