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承繼事宜

2010-12-23 11:58 pm
我阿爸打算買下阿嫲住緊的公屋單位,但房署不許加任何人的名字在屋契上,變相買下單位後,阿嫲便是此單位的業主。

本人有以下問題:
1) 若阿嫲不幸過身,此單位是不是會變成遺產的一部分?
2) 阿嫲有3個兒子,是不是會由3個兒子平均分配?
3) 是否可以在阿嫲在生的時候立下遺囑,寫明單位只留給爸爸一個兒子?
4) 最後,若要承繼此遺產(單位),是否須要補地價?

希望各位幫到我~
謝謝!
更新1:

謝謝阿joe的回覆! 但當爸爸承繼此遺產(單位)後,名已轉了,為何不用補地價呢?

更新2:

但單位不是居居喎~ 是公屋,情況都是一樣的嗎?? 十分感謝你的回覆!^_^

更新3:

但單位不是居屋喎~ 是公屋,情況都是一樣的嗎?? 十分感謝你的回覆!^_^

回答 (1)

2010-12-24 1:07 am
✔ 最佳答案
1) 若阿嫲不幸過身,此單位是不是會變成遺產的一部分?


2) 阿嫲有3個兒子,是不是會由3個兒子平均分配?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假設他只有三名兒子沒有女兒,由三名兒子均分遺產

3) 是否可以在阿嫲在生的時候立下遺囑,寫明單位只留給爸爸一個兒子?
 可以

4) 最後,若要承繼此遺產(單位),是否須要補地價?
 不用

2010-12-23 22:07:09 補充:
直系親屬透過遺產取得居屋,不需補地價,除非該繼承人並非香港永久居民

2010-12-26 00:24:40 補充:
租置跟居屋是相同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46: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23000051KK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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