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問題((廣告勿擾))

2010-12-23 11:13 pm
本身五年前積欠卡費及小額信貸高達上百萬(包含利息與違約金)
剛開始前幾年都還有能力繳款,後因失業及罹患憂鬱症導致無法工作
前幾年甚至被電話騷擾到一度要輕生
後經友人相挺才一路撐下來
目前已有小收入可以餬口
另外收入已被銀行扣款扣三分之一達兩年
這樣的日子與壓力已不如以往每月要償還兩三萬那樣緊迫
但近期還是有討債公司打來說要分期還款
她說他們有權利把我列入黑名單(不知何意?!)
他們是元誠債務管理公司

之前我有被騙過而匯款給類似的討債公司
所以現在僅戒心較重
以查明這家公司信譽不錯
但我目前連健保費都無力償還
不知要如何解決

他們現在又要威脅我說要另入黑名單
我擔心又是另一個地獄的開始

我了解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
只是目前每月收入僅兩萬出還被銀行扣款後的生活費
除了日常生活開銷之外自己本身還有疾病需要每月的醫院費要支出

難道不能只有給法院扣款一途嗎???
一定要逼我再去生錢還給他們嗎???
更新1:

謝謝大家給我的建議,其實這周被他們催討又讓我有了不好的念頭。 雖然用消極的方式處理(指法院扣款),但欠債這件事我從來不曾忘記, 只是還沒準備好該怎麼去實際處理它! 雖然他們以威脅的口吻說要把我列為黑名單進行催討作業流程,想必現在的我只能以祈禱的心祈求他們不要做得太絕。 基本上現在全公司都知道我財務有問題,或多或少都會影響我的人際關係。我覺得這種是常讓我抬不起頭來面對人生,說實在話,會欠下這麼多錢都是因為一段感情的失誤,讓我當初非常愚蠢的借錢給前男友。花了一段時間養情傷,連身體都搞壞了。 雖然還不知道接下來要面對他們怎麼的討債,我真心祈求他們不要太狠心。 謝謝大家!!!!!

回答 (10)

2010-12-23 11:39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您好!
對於您的困境,深感遺憾與無奈;
提供依些想法和看法,您參考看看~

法扣都是優先扣除利息,且利率大多非常高!
所以建議您將債權還在銀行者,先辦理前置協商。
關於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無法源可以納入協商範圍,勢必要個別協商。
這是最無奈的部份:除了銀行的前置協商外,還需另付資產公司的個別協商。

但是若不辦理前置協商,
除非有天拿拿出所有欠款還款,否則是無法止血的。
且若的情況下真的無法負擔,
那也才能毀諾,甚至走到更生或清算喔!

以下將辦理前置協商各階段作法詳列,請自行仔細看過後應就可以自行辦理。

首先認識聯徵公告。
積欠銀行債務, 根據聯徵中心公告:
A貸款及現金卡: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
        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B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
              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
 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並且,過揭露期但都未清償並不表示該債務消失~
銀行照樣有15年債務追訴期,且期滿前可換證!
也就是說,可以一直查到債務清償或債務人「不在」了為止。

之後確認最大債權銀行。
聯徵中心提供的下載表格:
如何申請個人信用報告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本人臨櫃申請(PDF檔)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委託他人臨櫃申請(PDF檔)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郵寄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本人臨櫃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委託他人臨櫃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郵寄(PDF檔)
委託他人臨櫃辦理之委託書

直接點選上列紅、紫、粉紅色部份即可下載。
債權還在銀行的可查個人信用報告,
已經外轉的債權則需查債權人清冊;
兩種都去申請,所有銀行債權一清二楚~
所以請您兩種都申請就能確認囉!

然後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即可。
先將債權確認清楚以後,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即可。
前置協商為申請更生或清算前之必要程序,債務人只需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即可。

金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公告:
「前置協商」申請人條件: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申請前置協商者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A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
 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NT$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B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
C對金融機構之債務按期還款有困難者。

如何申請前置協商:
請備妥以下文件,以掛號方式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前置協商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
 (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5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6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以上「前置協商申請書」、「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應自行詳實填寫,
表單可自行下載使用或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索取。
直接點選上列紫色部份即可連結或下載。

若還有疑問請至部落格留言,或者使用知識+寄信功能。
一切諮詢完全免費~


祝您 順心如意!

2010-12-23 22:25:08 補充:
女人大多比男人更投入感情,受傷更是在所難免~
但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請切記,唯有你自己愛惜您自己,別人才更能珍惜您!
畢竟,沒有「我」哪裡會有「我們呢」?
您說是嗎?

關於催討,那是並經過程;
黑名單則是您自信用不良那日起就是了。
他們只是在嚇唬您,希望您在害怕之下就此還債;
這是因為有些債務是惡意被倒或侵占等情況之故。

教您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處理自己的債務,是希望您能在最低的傷害下再站起來!
請記得,
沒有別人可以傷害您,除非您給他刀劍。
沒有人可以瞧不起您,除非您自己把臉踩在腳下。
沒有人可以讓您傷心,除非您給他權柄。

這些,不只是給你的忠告,也與大家共勉~
祝您 順心安康!
2014-01-10 3:03 pm
如有任何有關銀行貸款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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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打擾在這跟您說聲抱歉。
2011-01-11 4:32 pm
已經依法扣薪.就繼續依法扣薪即可!

元誠國際的信譽是面對金融機構及金管會而言.與消費者無關!

告知元誠國際:已經依法處理.不得再有其他催收動作.否則呈報金管會!元誠國際必受懲處!

特此敘明!
2010-12-25 1:08 am
首先,你根本都沒提到你這筆債權是「已經賣斷給資產公司」還是「銀行只是委託給資產公司催收」。沒搞清楚債權在哪裡時,就看到有很多人建議你辦前置協商。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債權在資產公司是無法納入前置協商的。而就算是99/9/2 的新聞報導「關於資產管理公司應納入前置協商,金管會說,鑒於債清條例未將資產管理公司納入該協商的範圍。2009年9月23日前所出售的不良債權如有協商爭議,金管會將予以協助。」金管會也只能協助,決定權還是在元誠。不是很能理解這些建議你辦前置協商的人在想什麼。你在聯徵早就是黑名單了,無須太關注此問題。她們不會暴力討債,這你可以放心。但是電催時的言語暴力必然會影響你的心情,這要靠你自己去慢慢消化,沒人能幫你。如果你實在無力還款,不如面對這個壓力。或許你可以直接告訴你同事「對,我之前就是笨,所以被感情騙,我也想處理但我真的沒能力」能勇敢揭開自己瘡疤的人,多半會贏得掌聲。正常人當然都怕債務人,因為在不明就裡的情形下,怕債務人開口借錢,所以能閃就閃。如果你的同事都知道你欠債的原因,或許就不會對你投以異樣眼光。當然,還是會怕你借錢,但至少不會看到你像看到鬼一樣。憂鬱症最討厭的就是會把情緒放大,這點真的只有你自能克服,誰都幫不了你。
參考: 我的部落格沒有案例 但有蒐集代辦的不實說法
2010-12-24 10:53 pm
這家公司的人很會說謊騙你,且超會敷衍的,他就是要你先拿錢出來,之後就什麼都不太管,就算你跟他協議好,在你繳完錢後,就不理你了,
建議你如果"有能力"可以還的話,直接打去銀行協議,

至於元誠的話,應該是不會騙人(除非有人冒用他們公司),雖然說協商時講的話都是唬人居多,建議你有打算還的話,打電話去原銀行確認比較保險,協議之後的事(如清償證明....)也建議直接打去原銀行溝通。

ps:這家公司很奇怪,好像有員工是大陸人,講的大陸口音,一開始都以為是詐騙的,還好我的事算是解決了,不然真的對這家公司很反感!
2010-12-24 1:36 am
如果扣薪不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困擾(除了你說的人際關係外),就不要管那些討人厭的催討手段,直接請他們去執行分配你的1/3扣薪。
2010-12-24 12:01 am
您好,
處理債務是這樣的,有多餘的能力再還,如果連吃飯生活都有問題了,那就先顧生活
閩南語有一句話:
生吃都不夠了,擱有倘曬乾

引伸意思是,某樣東西已經夠少、不夠用了,不可能還留下來做別的用途

如果你不想要被扣薪,看公司是否可以同意不要幫你加勞、健保,但相對的你的保障會比較少,自已要去加如果不願意就只能找沒有加保勞、健保的工作,這樣就無法扣到你的薪水至於其他的債權人他們若是願意參與分配那麼你還是被扣1/3,不願意的話那就是催收,你可以不理會,因為你也沒有動產不動產可以被扣押、拍賣

2010-12-23 16:01:29 補充:
只是有能力還是要處理比較好,因為人家說,這輩子不還,下輩子一樣得還看你本身的狀況,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處理債務的

希望上述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部落中有案例您可參考
參考資料

協助客戶辦理協商經驗+榮獲非凡新聞、雜誌採訪
2010-12-23 11:59 pm
他們有何權利把你列入黑名單,如果他們再持續威脅,可以到警察局備案
如果你欠了三,四家卡費,及信貸,唯一的方法是透過法律途徑,一旦法院的執行令,到你上班的公司場所,祗能依薪資三分之一,由己經透過法律程序,取得法院執行命令的卡債公司均分,也就是薪水二萬一仟,三分之一就是七仟,如果有二張執行命令,每一張分得的款項是三仟伍佰,如果目前收到三張強制扣款執行命令,三家均分七仟元,所以不管如何,你都可以叫他們依法律程序,否則到警局備案,反正依法不得扣押超過三分之一的薪資,至少你有三份之二的薪資可以過日子
還有嘗試與卡債公司聯絡,你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請求是否可以進入協商,至少將利息的部份取消
2010-12-23 11:51 pm
版主你好
可以跟你最大債權銀行做前置協商
若要了解細節
可以鈴我 讓我有機會可為你服務
參考: 祝順心
2010-12-23 11:48 pm
1.我國法律在97.11就有通過一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不知你對該法律知悉多少,其中最常見聽到<更生>,<清算>案件,這部份是屬於法律的程序,
2.因為你的債務很久了,很多銀行都把債權外賣給資產公司,雖然你被其他家銀行執行扣薪,但太多家分了,所以資產公司才會另外向你逼債拉.
3.不知道你是否曾向銀行作過協商,這部分是可以降低你計息的利率,因為執行扣薪仍是以百分之二十計喔,但因你有部分債權外賣資產公司,所以目前的銀行協商對你實益不大.
4.你曾經因失業有罹患憂鬱症,如果你想進入法院的程序來減免自己的債務,這個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應該可以讓你提供法院去參酌的理由.

參考天秤座更生/清算專題:
http://www.justlaw.com.tw/LawList.php?LawKd=L19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42: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23000016KK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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