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您好!
對於您的困境,深感遺憾與無奈;
提供依些想法和看法,您參考看看~
法扣都是優先扣除利息,且利率大多非常高!
所以建議您將債權還在銀行者,先辦理前置協商。
關於資產管理公司,目前無法源可以納入協商範圍,勢必要個別協商。
這是最無奈的部份:除了銀行的前置協商外,還需另付資產公司的個別協商。
但是若不辦理前置協商,
除非有天拿拿出所有欠款還款,否則是無法止血的。
且若的情況下真的無法負擔,
那也才能毀諾,甚至走到更生或清算喔!
以下將辦理前置協商各階段作法詳列,請自行仔細看過後應就可以自行辦理。
首先認識聯徵公告。
積欠銀行債務, 根據聯徵中心公告:
A貸款及現金卡: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
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B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
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
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並且,過揭露期但都未清償並不表示該債務消失~
銀行照樣有15年債務追訴期,且期滿前可換證!
也就是說,可以一直查到債務清償或債務人「不在」了為止。
之後確認最大債權銀行。
聯徵中心提供的下載表格:
如何申請個人信用報告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本人臨櫃申請(PDF檔)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委託他人臨櫃申請(PDF檔)
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郵寄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本人臨櫃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委託他人臨櫃申請(PDF檔)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郵寄(PDF檔)
委託他人臨櫃辦理之委託書
直接點選上列紅、紫、粉紅色部份即可下載。
債權還在銀行的可查個人信用報告,
已經外轉的債權則需查債權人清冊;
兩種都去申請,所有銀行債權一清二楚~
所以請您兩種都申請就能確認囉!
然後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即可。
先將債權確認清楚以後,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即可。
前置協商為申請更生或清算前之必要程序,債務人只需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即可。
金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公告:
「前置協商」申請人條件: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申請前置協商者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A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曾參與銀行公會協商機制協商未成立、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
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NT$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B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者。
C對金融機構之債務按期還款有困難者。
如何申請前置協商:
請備妥以下文件,以掛號方式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1前置協商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
(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5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6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以上「前置協商申請書」、「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應自行詳實填寫,
表單可自行下載使用或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索取。
直接點選上列紫色部份即可連結或下載。
若還有疑問請至部落格留言,或者使用知識+寄信功能。
一切諮詢完全免費~
祝您 順心如意!
2010-12-23 22:25:08 補充:
女人大多比男人更投入感情,受傷更是在所難免~
但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請切記,唯有你自己愛惜您自己,別人才更能珍惜您!
畢竟,沒有「我」哪裡會有「我們呢」?
您說是嗎?
關於催討,那是並經過程;
黑名單則是您自信用不良那日起就是了。
他們只是在嚇唬您,希望您在害怕之下就此還債;
這是因為有些債務是惡意被倒或侵占等情況之故。
教您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處理自己的債務,是希望您能在最低的傷害下再站起來!
請記得,
沒有別人可以傷害您,除非您給他刀劍。
沒有人可以瞧不起您,除非您自己把臉踩在腳下。
沒有人可以讓您傷心,除非您給他權柄。
這些,不只是給你的忠告,也與大家共勉~
祝您 順心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