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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諾貝爾的遺願,和平獎應頒給“為促進民族和睦,增進各國友誼,推動裁軍以及為召開和宣傳和平會議而努力的人。”和平獎評選和頒發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負責,共有5名成員,任期6年,由挪威議會選舉產生。該獎自首次頒發以來,先后有98名個人和20個組織獲獎。
當諾貝爾創立和平獎時,為了減少這個可能會引起爭議的獎項受到政治團體的影響,特意把這個獎項放在當時為瑞典一部分但遠離瑞典政治中心的挪威奧斯陸。在漫長的100多年裡,許多獲獎者受到了國際社會包括中國老百姓在內的廣泛尊重。但是,諾貝爾本人可能沒有想到他的苦心設計仍然無法阻止一些人把這個促進人類和平的獎項作為一種政治工具來操弄。隨著上世紀70年代國際形勢的演變,特別是冷戰期間,和平獎逐漸顯露出日益濃厚的意識形態色彩,悄然變成西方國家對不符合他們標准的政權進行和平演變的工具。從薩哈羅夫到瓦文薩再到戈爾巴喬夫,和平獎獲獎名單的變化,折射出的卻是蘇東劇變、前蘇聯解體和冷戰以西方獲勝而告終。諾貝爾先生維護和平與民族團結的真誠願望被一些人異化了,遂讓人們對和平獎的真諦產生了懷疑。
冷戰結束后,和平獎進一步發展成西方國家高揚“人權至上”的旗幟,在全球范圍內推廣其價值觀和發展模式的利器。值得玩味的是,在最近10多年的獲獎者中,竟然有一半是昂山素季、伊朗維權女律師艾巴迪這樣的“人權斗士”,再難見到頒獎初期那些真正為和平和裁軍奔走的身影。和平獎離創立人諾貝爾的初衷漸行漸遠。達賴1989年獲獎,而今天諾委會又選擇劉曉波,也就不足為奇了。
常常因諾貝爾和平獎獲獎人選備受爭議的挪威諾貝爾委員會迄今已有109年的歷史。近年來,挪威學界對諾貝爾委員會組成的合理性、執行諾貝爾遺囑的忠實性以及實際獨立性不斷提出質疑。
現在諾貝爾委員會根據自己的政治需要,擴大“和平”的適用范圍,而諾貝爾的原意是為了鼓勵削減或廢除軍備。2010年和平獎授予劉曉波之后,挪威律師赫弗梅爾仔細研究了諾貝爾遺囑和100多年來的和平獎獲得者,得出了自己的結論:和平獎的評獎過程已經背離了諾貝爾遺囑。赫弗梅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重申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並認為把和平獎授予劉曉波是不合適的。劉曉波根本不是諾貝爾遺囑中所說的“和平戰士”。
赫弗梅爾說,這些政客不管屬於哪個政黨,他們都主張在軍事上依靠北約,外交上和美國步調一致。他們長期活躍於挪威政壇,思想理念和價值觀都屬於一個體系,因此在和平獎的評選中絕無“獨立”可能性。這也解釋了和平獎評選在冷戰期間以及冷戰結束后經常隨美國全球戰略亦步亦趨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