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世紀之前嘅歐洲,「小說(novel)」呢個字嘅意思其實係指小故事同長篇嘅散文之間的一種短故文學形式(相當於現代所謂的短篇小說)。例如,塞萬提斯《模範小說集(novela ejemplares)》是短篇嘅故事集,不拘泥於當時嘅散文形式,而創造出一種「新嘅故事敘述」了。在另一方面,塞萬提斯所寫嘅《唐吉訶德Don Quijote》(1505-1515年)表現出作者嘅世界觀,同時也呈現人物們嘅成長和糾葛、心理嘅變化,和近代嘅作品一樣,其主要著眼點在於'個體'。因此他被稱為「近代小說之祖」。因為同樣理由,笛福和他所創作出的《魯濱遜流浪記 - Robinson Crusoe》(1719年)也被普遍認為係「近代小說之祖」。近代小說嘅起源,係18世紀在法蘭西所流行嘅書信體小說(以信嘅形式或互通書信形式創作嘅文學)。近代小說嘅發展,一般認為和18世紀以後英國、法蘭西等地中產階級嘅勃興息息相關。這些識字率比較高而且比較富裕的人們成為其主要的讀者群,也就係說,近代小說是因應其獨特的需要而發展嘅。分類 [編輯]小說嘅體系異常龐大,以不同方式分類都可以分出不同而且眾多嘅類別。按篇幅分類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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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做得到,可以改善下呢篇文。微型小說比短篇更短嘅小說完全符合瞬息萬變嘅現代社會中忙碌人們嘅閱讀習慣。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們為這類嘅小說賦予一個新名詞和新定義,例如極短篇、精短小說、超短篇小說、微信息小說、一分鐘小說、一袋煙小說、袖珍小說、焦點小說、瞳孔小說、拇指小說、迷你小說等,族繁不及備載,連專門嘅文學研究者也很難如數家珍分敘其定義,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總論之。一般認為小小說的篇幅應在兩千字以下。因為題材常係生活經驗的片段,因此可以係有頭無尾、有尾無頭、甚至無頭無尾。高潮放在結尾,高潮一出馬上完結,營造餘音繞樑意境。由於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練,題材能見微知著者為佳。一個意外的結局雖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還是要有伏筆呼應,甚至比起給予讀者意外、應該更重視能否帶給讀者感動。短篇小說平均篇幅在萬言左右嘅小說會被劃歸短篇小說。在它特色中有所謂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時,也就係減少角色、縮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動嘅時間。另外,雖然它們時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認為短篇小說仍應符合小說的原始定義、也就嘅對細節有足夠的刻劃,絕非長篇故事嘅節略或綱要。中篇小說平均字數三至四萬字嘅小說,一般認為是較容易成功嘅小說。因為對初涉創作領域嘅人而言,寫作長篇易陷入多數情節造成凌亂難收嘅困境,而寫作短篇不係轉折太少而單調、就係轉折太多卻顯得擁擠。這時考慮將原本嘅構想改成中篇係一個廣受推薦嘅建議。長篇小說字數在六萬字以上會被劃歸長篇小說。如果作者打算表現人生中常見嘅錯綜複雜關係,則必須使用這麼大篇幅。通常就算筆調輕鬆嘅長篇小說,也會有一個內裡嘅嚴肅主題,否則很容易陷入無組織或係零亂。初涉者在寫作長篇時最需注意全局對主題嘅呼應、結構嚴密性、以及避免重複矛盾或缺漏。按體裁分類 [編輯]武俠小說推理小說歷史小說言情小說科幻小說手機小說奇幻小說玄幻小說網路小說恐怖小說情色小說色情小說諷刺小說耽美小說愛情小說按流派分類 [編輯]現實主義小說浪漫主義小說現代主義小說 表現主義小說存在主義小說意識流小說黑色幽默新小說派魔幻現實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