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職,主管不同意,怎麼辦?

2010-12-21 6:22 am
因為情況有些複雜,所以詳細描述有點長,勿見怪,請幫幫我吧!!
我目前任職於某家壽險公司,因故於10月底11月初至今陸續向公司單位主管申請離職(目前已申請到第六次),因為年資的關係申請離職要符合公司規定,自申請當日至生效日需滿二十日即可。但是單位經理卻蓄意一再拖延。
一直到在第5次申請時,經理說因需要按照公司流程等新單位新上任的主任到位時,會請主任.課長依照程序一一簽名同意,但是等到當日新主任來,經理卻表示"有這麼急著要離職嗎?還需要再談談"而拒絕簽名同意。之後我便在公司員工討論區發表聲明,單位經理因擔心會引來上層主管調查,便與我協議,只要在討論區上替他美言澄清,便會同意我的申請離職。
只是因為第5次離職申請的生效日已過,所以需要再次申請。
接著第6次申請後,卻又來了再度回到原點。經理再度表示,"不可能同意我的離職申請"。
這樣沒有薪水的日子,我怎麼可能一直撐下去,又不是單位經理要養我,講白點業務就是要有業績才能活下去,不是嗎??為何要這樣強人所難,還不是為了單位的人員脫落率會影響他的考績。
我要往哪個管道才能脫離這種職場?存証信函?勞保局??
更新1:

to Wang Rich 我試過連續曠職三日了,但公司也沒要開除我的跡象,唉~

回答 (3)

2010-12-21 6:43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確認有沒有和公司定契約,約定做滿幾年才能走。如果有的話,你要做到約滿才能走,約定時間超過三年,最少要做滿三年,而且離職前三十天要通知雇主。

要知道的是,離職是勞工的權利,公司沒有權利不准,你並不是他們的奴工,他們不能限制你的行動自由。
正常狀況下,離職有預告時間:
1.工作滿三個月未滿一年,十前天要預告離職。
2.工作滿一年未滿三年,二十天前要預告離職。
3.工作滿三年,三十天前要預告離職。
基本上,你很久以前就已經就有了預告動作,實際上,你是隨時可以走的。

此外,勞基法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事實上,你很久沒領到薪水了,就算你明天不去上班,也沒有人能把你怎麼樣。明天就用電話告知他們你不去上班了,沒有必要再浪費時間,人都要吃飯的。
2014-09-10 12:33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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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9:04 am
有一條法令
是可以不跟公司請假連續曠職三日
公司就可以依這條開除你
試看看吧
不過這樣是名聲不太好聽
但是在現實社會中要照你方法
一直脫不了身也會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跟機會
如果都沒薪水領也不是辦法
與其去用光明正大路子走
雖然好聽是自請離職但沒用

2010-12-21 01:06:13 補充:
因為就算照正常程序於一個月前跟公司告知
哪會有那麼多公司會有耐心這樣等著你
以前我就是這樣
看見哪家薪水高
打聽之後認為可行就直接過去了

2010-12-21 01:08:28 補充:
在現實的社會及工作中
不用點小技巧是不行的
更何況你又沒薪水領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52: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20000016KK07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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