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 你的問題好特別啊! 其實人的身份定義並非在乎於物件/物質上,而係在乎精神上或心靈上的!不過,若以身分證作準的話,因涉及法律問題,所以另作別論! 晤…先別說是意外或病而導致,若下列情況你又點睇呢? 1) 整容,五官全整,正式所謂"面目全非",無人認得,就連身體也是,如隆胸/抽脂2) 變性手術,連性別都換埋3) 身上手腳全是義肢4) 長者年紀大,老掉了牙,而重新鑲滿假牙 以上4項都係一些身體上的改變,那麼,你認為這算是身分證上的"本人"嗎? 1 & 2項,當然必須更改返啲資料同影過啲相啦!但即使唔做此程序,問題應不大,最多麻煩啲,如被警察截查或當須要出示身分證的情況下,必定被誤會或遭拒絕(尤其出入鏡),什至被邀回警署,找証人做証又或醫生紙証明曾做整容/變性手術!然而無須這樣複雜,因有指模記錄,一查便知!anyways反正最後都實叫你去補辦手續! 3 & 4項,跟你所問的,其實大同小異,事實上法例係絕對承認,並無要求須重新辦理有關文件! 何不試試調轉方向諗,當人身上某些器官被切除後,那麼算是身分證本人嗎?又或是否算是完整的一個人?再者,若要改身分,難道把眾位器官捐贈者的姓名各抽一字出嚟去命名,繼續做人? 其實身分證主要透過樣貌+姓名+性別,與真人是否一樣嚟辨識個人身份而已,絕非以器官/肢體有幾成係"私伙",幾成"外置","假狗"佔百分之幾而去判斷或衡量對方是誰!
何況,器官係藏於身體內,肉眼看不見,所以又會有誰在乎呢? 以上係我少少愚見,唔知其他朋友會否認同,anyways,希望幫到你,令你試試從另一方向去思考! Winnie Lee 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