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兄,日本是戰敗國,哪來的「受降書」?
1945年,日本依投降的對象不同而擬定不同語言版本的降書,
其中,對中國政府所遞的降書,書文如下:
http://tw.myblog.yahoo.com/hoon-ting/article?mid=4313&sc=1
展覽櫃中的日本降書:應為未攤開的降書。
http://img4.bbs.szhome.com/UploadFiles/Images/2009/11/11/1111085917933.jpg
觀其內容,並未涉及主權歸屬。
2010-12-20 14:00:33 補充:
雖未涉及主權歸屬,但卻訂有幾點可看出日本當時對台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
已不具備任何主權:
第二點明訂: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第五點明訂:第二款所述地區內「日本陸海空軍或其控制之部隊所有或所控制之軍用或民用財產」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繳於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所指定之部隊長及政府機關代表接收。
第七點則明訂:自此以後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區域內之日本陸海空軍」當即服從蔣委員長之節制並接受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所頒發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