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妳不要想不開,事情沒有嚴重到死的程度
沒有借據,但有匯款單
只要能證明金錢移轉之來龍去脈,當然可以依法訴追
當初要好的時候送花 送蛋糕 送禮
如今翻臉不認人,主張是妳向他借錢,向法院請求返還借款
11年前拿金融卡要妳領錢幫他繳一些貸款, 股款 ,跟妳的卡款
由於這當中有包括妳的卡債,因此妳會覺得好亂好亂
其實這也不難,只要妳記得當初你的卡債是多少(有銀行可以查證)
那妳只要負償還該筆款項之責就可以了
其餘他委託你代繳的部分,妳是不用負責的
將來法官開庭時,妳就將當初的情形據實陳述給法官
若妳能記得他要繳的是那些貸款與股款,是最好不過
若記不得,就交由法官去判斷
妳們當初應該事一對情侶
妳為何有他的提款卡?為何又知其密碼?
合理的推論是你提款是經過他同意的
既然同意,他要主張其為借款,就必須負舉證責任
也就是他要提出借款證明,如借據 支票 本票等
如果他無法提出借款證明,是可以被視為贈與的
雖事隔多年,許多細節已記不太清
但法官未必不會採信妳的說詞
因此妳不一定會輸,不必過於緊張
若不幸被判債務成立
欠債還錢,若妳經濟不佳,無力償還
名下又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的話
那他也只能乾瞪眼,對妳一點辦法都沒有
他於事隔六年後才對妳提出訴求,這有一點違反常理,應該是另有所圖
此事你可以先找他談一談後再想後續
只是欠錢沒什麼大不了,況且又不一定會成立
千萬不能想不開,有輕生的念頭
事情總會有過的一天,問題也總會有解決的一天
以上提供妳參考
最後願妳能順利度過難關,一切順心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