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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制險理賠上限20萬,所以我可以在精神賠償部分求償20萬嗎?
Ans.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項目中,並不包含精神賠償。
強制險的醫療理賠項目,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2.同第1點,已知我提出的賠償額度會被打三折,那可以提60萬賠償嗎?(打三折之後加其他項目仍在上限20萬內。有此一問不是我貪心,而是想知道自身受到保障的權益到哪裡)
Ans.同上述,強制險並不能申請精神賠償,除非對方有再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能要求精神賠償。
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
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
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
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
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
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
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3.本件車禍我車上有乘客,乘客也有權向對方提理賠談和解。
那麼,他提出的金額也會受到肇事責任比例影響理賠額度嗎?
還是提20萬內都可賠全額?(提出項目主要也是精神賠償)
Ans.同上述,強制險並不能申請精神賠償。4.我方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對方司機是工作時撞到我),我方有可能敗訴嗎?(有親友認為幾萬塊對方還要賠不賠的根本沒誠意,不如提告)
就刑事責任而言,對方責任明確而我方確有受傷,刑法過失傷害必成立。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祝順心^______^
2010-12-17 17:35:50 補充:
針對您的補充發問,以下做回答:
1. Ans.精神賠償方面,您有權要求您所欲的金額,無一定準則。
2. Ans.同上述;另外要看對方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保額是多少,才會知道上限,通常都是1~2百萬。
3. Ans.您車上乘客若有受傷,就可要求精神賠償;不過由於對方是肇事次因僅負擔3成責任,我方肇事主因需負擔7成;所以舉個例子:假設乘客要求要10萬元的精神賠償,對方只需付他3萬,剩下7萬則是我方要支付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