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為肇事主因,我方提出的理賠除醫療費用外,理賠額度會被打三折
已和對方跟其強制險保險公司談過一次,現在大致上我已經了解理賠事項。
惟獨在精神賠償的部份尚有疑義:
1.強制險理賠上限20萬,所以我可以在精神賠償部分求償20萬嗎?
2.同第1點,已知我提出的賠償額度會被打三折,那可以提60萬賠償嗎?
(打三折之後加其他項目仍在上限20萬內。有此一問不是我貪心,而是想知道自身受到保障的權益到哪裡)
3.本件車禍我車上有乘客,乘客也有權向對方提理賠談和解。
那麼,他提出的金額也會受到肇事責任比例影響理賠額度嗎?
還是提20萬內都可賠全額?(提出項目主要也是精神賠償)
4.我方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對方司機是工作時撞到我),我方有可能敗訴嗎?(有親友認為幾萬塊對方還要賠不賠的根本沒誠意,不如提告)
更新1:
感謝Leecheng's Hina 的回答! 但對方的保險員在看過我方估價單後,並沒有對精神賠償的部份有異議(那次金額不高就是)。對其他的薪資損失、財產損失也都在會談的內容之中。若照Hina所言,可能對方就是還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了(我以為只是強制險,sorry)。那麼同樣的問題(1~3點精神賠償部分),希望有實務或切身經驗的朋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