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事情是這樣的
我愛上了一個女孩 他19歲
離過婚也有一個小孩 小孩還很小
當初他和他前男友交往之後結婚
一方面他是想要離開他家庭 他想結婚
所以有了小孩
不過結婚一年多 他和她先生離婚了
原因他說男的太花了
小孩是無辜的 他堅持要生下來
現在她在外面住房子和他室友
他自己帶小孩 還要上班 晚上要上課
上課會請他室友帶
至於生活費她老公之前賺的都在他那裡
也會幫她出 不過他們現在離婚了
那我想請問大大
他們離婚了 是不是就沒關係了
他和男生那邊沒關係了吧
只差再有了小孩 = =
小孩才三個月
我很愛這個女生 我也不想讓她辛苦
他也很後悔遇到錯的人
他跟我說他沒有選擇的權利 只有我有
那這樣如果我跟他在一起了
之後那個小孩會是誰的 = =
反正我不會排斥那小孩
我是想說如果我家人會不會說話
這樣會等於我幫別人養孩子嗎
孩子監護權是在他那裡 不是男生的
現在孩子歸她
我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