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重熙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9月份已收到臨時離婚令, 在等收"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 想問會寄去邊? 因我二人已分開住, 亦無聯絡, 唔知會唔會寄了去佢屋企? 還是兩邊都會寄一份?
答:請先參考下列節錄自家事法庭網頁的節錄資料!
何時才可取得最後判令?
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6星期後,有關人士可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5,屬共同申請則應填寫表格5A。
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齡已逾18歲,但仍在接受全時間教育的,法庭也有責任考慮他們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滿意對子女所作的有關福利安排,否則暫准判令不能轉為絕對命令。
若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由於 重熙網友於九月份而收到暫准判令,故時間上已符合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這份表格會按申請離婚時雙方申報的地址分別寄出!故祇要有離婚雙方有申報聯絡地址便必會各自收到而不會祇寄予其中一方的!
但由於祇以平郵的方式寄出,故不排除有寄失的可能性!建議 重熙 網友你直接向家事法庭作出查詢,看究竟你的個案已到期處理和已寄出表格未!如對方表示已寄出則相信寄失的可能性不少,要向對方提出重寄或可否在網上下載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