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處理員

2010-12-14 6:11 am
我想知道領綜援人士,是否不可以做現金處理員(押運公司)?

回答 (1)

2010-12-19 5:04 am
✔ 最佳答案
答: 一般的押運公司, 營運是合法的, 適合市民前往工作, 維持生計。如果, 發覺某押運公司, 不法經營, 應該前往警局投案, 不但可保障領綜援人士的安全, 亦防止其他人士, 免受傷害。
參考: 月光光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43: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13000051KK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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