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所提到的其實是兩方面不同的概念,分別是血統與教派,先談血統。
以色列共有十三個支派,分別是: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以薩迦、西布倫、以法蓮、瑪拿西、便雅憫。原本這些支派分別是雅各的十二個兒子的後裔(由於約瑟被立為長子,家業可得雙份,所以從他身上再分出兩個支派,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到出埃及時,由於有一群「閒雜人」(聖經稱他們為閒雜人)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這些人便歸入了各支派,從此一個支派便相等如一族人。在入迦南時,當他們攻佔土地後,便是按著支派來分地,而分得的地區便以支派來命名(例如示羅和基利心山所在之山區因分了給以法蓮支派,該處便稱為以法蓮山地)。而利未支派因授祭司職,所以不能分地,而散居於各支派中間。及至南北分裂,南國主要由猶大和便雅憫組成,而北國則主要由其餘十支派組成。當北國被滅後,餘民大量地與外邦人通婚,衍生出的種族稱為撒瑪利亞人。到南國亡國被擄歸回後,能夠翻查家譜以證明具有純正希伯來血統的,便只得猶大支派、便雅憫支派、及利未支派了(其餘支派只剩下極少數人)。
再來是教派(或稱教門)。法利賽人是猶太教的其中一個派別,當時的猶太教主要分為一般平信徒、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愛色尼人、昆蘭社群等等不同宗派。法利賽人多數為經學教師、拉比或文士,是猶太公會(自治政府的最高層)的主要組成部份。法利賽的字義是「分離」或「隔開」,顧名思義,法利賽人是嚴守律法(包括成文律法和口傳律法),以求與世俗人(甚至一般猶太人)分開。據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稱,耶穌時代只有一共八千多個法利賽人,在過百萬的猶太人中,算得上是宗教精英。
掃羅(保羅)在介紹自己時稱自己為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意即祖上幾代都是血統純正正的猶太人;屬便雅憫支派,意即有家譜為據;第八天受割禮,意即從出生便守了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的約;就律法而言是法利賽人,意即他一向嚴守律法。
希望以上能解答你的疑問。
2010-12-13 03:27:28 補充:
Thanks Ka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