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三樓透天。我是住在二樓前面,三樓前面9月份開始出租給二位女學生。
剛開始租屋時並沒有說明生活公約:例如不可以太吵,帶人回來過夜等的。
但是最近發現在我們不知的情形下房客不斷的帶同學回來過夜。(一個星期有帶回來3-4天這是我們當面發現的)常常半夜(12點-2點)輪流洗澡,吵的我們很不安寧,樓上不斷的有腳步聲,最近有告知他們不可以在帶同學來這過夜了,竟然還向我們說他們學校宿舍熱水常不夠而且洗衣機洗的話也要錢。因為我們這是包水包電的一個月才收4800元兩個人,導致我們的水電費增加了1300元,而且向他們說明絕不可以再帶人來時,還故意走路時聲音很大,關門時也是非常大聲整棟都聽的到。
搞的大家都很不愉快。不知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這兩個惡房客搬走。合約還沒到。要到明年的9月,希望有房客或房東提供一些寶貴的意見,我們快被兩個房客搞瘋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