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我要跟他申請強制支付要怎麼做比較好呢~~
他現在的公司薪水是拿現金的,他現在住的房子跟機車都是在他的名下
更新1:
另外假如我申請強制執行後~他如果有暫時先付了一個月後~之後又再次出現這樣的情形的話,又該如何呢 還是有更一勞永逸的方式呢?譬如計算養育到小孩子成年的期間所花的費用可以一次請求嗎?
更新2:
他之前都是拿現金給我,但是並沒照口頭約定的一萬那麼多,都只給六七千而已,不足部份都是我先代墊~ 還有他現在的工作比較像業務行銷的性質,所以非常不穩定,好的時候就有七八萬,差的時候就只有一二萬,而我現在賣早餐每個月只有一萬多而已,我們的薪水都是拿現金的,會影響判定嗎? 而他如果一個月有付,下個月又沒付的話,這樣不是很沒保障,不能一次請求嗎?
更新3:
那如果要走法院解決的話,大概是要花費多少呢?(因為目前作生意的收入不算太穏定,所以必須要大概了解一下支出的程度到那,才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