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查冊每年地稅的問題?20點!!!!!!!!!!!!!

2010-12-09 9:59 am
一份土地查冊的第1頁,會有一項叫每年地稅RENT PER ANNUM,這項如顯示--就會看第2頁備註,多數新樓都會在第2頁寫應課差餉租值3%,我想問......在每年地稅寫5千咁計,果5千是只指明該查冊的物業還是整個地段5千???一般繳交方法是否連同差餉單一齊交?
更新1:

如是計整個地段,咁要知該單位佔多少咪睇地段份數,咁計出來咪很少?

回答 (2)

2010-12-09 10:04 pm
✔ 最佳答案
只有新界和九龍界限街以北的物業, 或是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 才是繳交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 這項稅款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徵收. 應課差餉租值會隨物業估值而轉變, 所以地租金額並非固定.

上述以外的物業, 則是按地契條款訂明的金額繳交地稅, 地稅的金額是固定的, 由地政總署負責徵收.

如果每年地稅為5千, 應屬地契條款訂明的地稅, 是整個地段須繳付的金額.

地稅詳情及付款方法, 見地政總署網頁: http://www.landsd.gov.hk/tc/gov_rent/rent1.htm#1

2010-12-10 10:15:28 補充:
地稅及地價(分攤)條例第13條規定, 除非有已在田土廳註冊的文件寫明地稅的分攤方法, 否則便按業權份數分攤. 分攤後的金額再加上以下款額才是應繳地稅:

(a) 為使該地稅以元為單位的款額成為雙數所需的款額; 及
(b) 附加款額$2.

所以總金額會比地契訂明的金額稍多.

舊契收地稅的目的, 就像租客須定期向業主交租一樣, 是令地契(租契)繼續有效的法律形式/手續. 地稅多屬象徵式收取, 因此金額不會太高.
2010-12-10 9:17 pm
 地稅金額像水費差餉一樣,每次都不同的。
 一個單位只佔整個地段的極少部份,因為計出的結果是很少的。

2010-12-13 13:47:49 補充:
對不起小熊兄,未能完滿回應你的問題。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39: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09000051KK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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