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了..幫姊出頭

2010-12-10 3:23 am
2年前親姊的前男友和人車禍、因為它沒駕照心虛又酒駕、騙警察說沒帶駕照、他卻用他大哥的身份證字號報給警察、隨後到警局警察給它拍照又蓋手印!

因前上個月新聞有報道、前男友拖我姐到公埋活埋好在被見義勇為的男子救了。因為親姊常期受那前男友精神和爆力實再受不了了!又因那前男友說如果要分手我看要殺你爸或媽還是你弟好了、叫我姐選一個..所以姐那天決定分手..才發生這件是前男友拖我姐到公埋活埋的事件、之後親姊才和我說前男友用假身份證字號報給警察這件事..所以我才知道的..

PS:前男友在調解會上寫因為我媽和姊跌倒所以它要扶我媽和姊起來..(明明是扯髮拖行)又說是請上車去公墓聊天..(所以身為弟弟的我氣爆了)以下為新聞報導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8vHebIsNgw

請問:我該如何幫姊出頭又不被它前男友知道呢? 是去警局舉發、還是去法院舉發呢?
如果我舉發我會要出庭?
更新1:

我想知道如果舉發我姊前男友用假身份證字號報給警察這件事!是去警局舉發、還是去法院舉發呢?如果我舉發我會要出庭? 其它的偵察官以用強制罪在偵辨中了。

更新2:

很多知識都是奇摩網友的幫忙所以才暸解..謝謝大家! 後來姊前男友3萬就交保了! 姊姊也怕連累家人、申請保護令後就朵起來了,

更新3:

以下為新聞報導內容 http://beta.ctv.com.tw/insidepage_news.asp?cid=1&cateid=3&newsid=17208

更新4:

我在想如果那天沒有那個好人跟蹤至公墓救我姊..(不敢想了)

更新5:

http://www.allcars.url.tw/mnbvcxz.jpg

回答 (8)

2010-12-19 7:16 pm
✔ 最佳答案
你姐姐前男友有此不法行為 ~ 已觸犯了法律的條例應受法律的制裁

此人這樣的無法無天相信難逃法律的定罪 ~ 你有心想替姐姐告發他

是件難得見義勇為的精神 ~ 若不想你姐姐的前男友不知你所做的話

你可在所地的村里長求助 ~ 將實情一一的提供線索給予村里長共論此事

由村里長來為你姐姐討回公道 ~ 唯有村里長會同有關單位一併的處理

2010-12-13 7:57 am
給我他的資料,我來關照他。
2010-12-10 7:14 pm
以賞樓層都說的不錯 因該也是我想說的
請多保重 有些告發還是可以交保 也請三思 千萬要想好
別做了到後來還是害到家人 也要保護好自己於家人
不是不做 要做就要讓他以後別再來
連到妳家巷口都退避三舍
要小心 別再受傷害
2010-12-10 11:14 am
那就抓起來打一頓吧!
讓他試試看被拖行的滋味是如何!
你可以去舉發他用假身分應訊!反正他在警局也有拍照按指紋了!看哪間警局帶回去的直接打電話給那間警局的人!告知哪天在哪裡被抓到的哪個人用了什麼身分去脫罪的!講清楚警察自然就會去查了!
那麼至於那個男生用三萬交保的你們可以去找民代給他們一點壓力不是要等到出人命了才來重視這個問題!
有需要的話再來我部落格留言!我幫你出頭!
2010-12-10 10:28 am
台灣司法台灣警察又讓我佩服一次...

3萬塊交保...

這應該算殺人未遂+恐嚇罪吧? 這是我幫你查的資料因為我也很外行...

根據刑法第26條規定,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也就是說殺人未遂罪之處斷,「得」按照刑法第271條的殺人既遂罪減輕之(法官亦可不減輕)。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12-10 7:05 am
我不是專業的人
我個人是覺得你去宣傳
上什麼PPT還是臉書
標題要打(殺人沒罪,法律何用)
還是(艋舺電影真實上演)
(住家拖出活埋"沒罪")
看你的標題我會以為是國中生還是高中生幫忙出頭。。。

2010-12-09 23:56:57 補充:
這是我幫你宣傳有人回的答案你可以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120908188

答..要你姐姐挑一個他來殺..這是恐嚇..
拖行你姐姐這個叫做傷害..帶你姐姐去公墓這叫妨害自由..或強制罪..在警局用假身分證作筆錄..這叫做偽造文書...

妳到地方法院按鈴申告...會有檢察官直接找你問案..你就據實陳述即可..這樣就直接偵辦了...這是最快的..而且免費=恐嚇+傷害+妨害自由+偽造文書..以上..

2010-12-09 23:57:33 補充:
回答者: 純屬個人建議...一切依法院判定為準 ( 實習生 5 級 )
代表知識團: 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擅長領域: 生活法律 | 政黨政治
回答時間: 2010-12-09 23:47:23
2010-12-10 3:32 am
這叫
殺人犯 巴!

要告他
你不必怕他
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平平都是人阿
我看它是神精並八
他又沒比你大

誰怕他阿



2010-12-10 3:28 am
可以告他傷害,恐嚇這2樣 你可以自己到警察局告發也可以等到真的出事了再等警察來查, 但我想你應該不會選第2個= = 所以 早說早解脫 但你要有足夠的證據 可以叫你姐出來當證人 因為它就是當事人

2010-12-09 19:41:40 補充:
你可以到警局或者到法院按鈴舉發
當然你舉發者有可傳票出庭

2010-12-11 10:03:01 補充:
呵~ 好人總有好報的 如果我是說難聽一點 我會找大尾的 做掉那個男的

收錄日期: 2021-05-04 04:21: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09000010KK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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