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上個月新聞有報道、前男友拖我姐到公埋活埋好在被見義勇為的男子救了。因為親姊常期受那前男友精神和爆力實再受不了了!又因那前男友說如果要分手我看要殺你爸或媽還是你弟好了、叫我姐選一個..所以姐那天決定分手..才發生這件是前男友拖我姐到公埋活埋的事件、之後親姊才和我說前男友用假身份證字號報給警察這件事..所以我才知道的..
PS:前男友在調解會上寫因為我媽和姊跌倒所以它要扶我媽和姊起來..(明明是扯髮拖行)又說是請上車去公墓聊天..(所以身為弟弟的我氣爆了)以下為新聞報導內容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8vHebIsNgw
請問:我該如何幫姊出頭又不被它前男友知道呢? 是去警局舉發、還是去法院舉發呢?
如果我舉發我會要出庭?
更新1:
我想知道如果舉發我姊前男友用假身份證字號報給警察這件事!是去警局舉發、還是去法院舉發呢?如果我舉發我會要出庭? 其它的偵察官以用強制罪在偵辨中了。
更新2:
很多知識都是奇摩網友的幫忙所以才暸解..謝謝大家! 後來姊前男友3萬就交保了! 姊姊也怕連累家人、申請保護令後就朵起來了,
更新3:
以下為新聞報導內容 http://beta.ctv.com.tw/insidepage_news.asp?cid=1&cateid=3&newsid=17208
更新4:
我在想如果那天沒有那個好人跟蹤至公墓救我姊..(不敢想了)
更新5:
http://www.allcars.url.tw/mnbvcx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