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到銀行開戶口問題

2010-12-08 7:51 am
本人去年1月已解除了破產令並已取得解令信,而我於恒生銀行有戶口,但因最近轉了新工作,公司一定要員工用指家銀行出糧(不是恒生),我想問其他銀行會唔會因為我曾破產不開戶給我?新公司並不知道我曾破產,如果其他銀行不開戶給我,我應該點同新公司講呢?

回答 (2)

2010-12-09 6:00 am
✔ 最佳答案
terr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問其他銀行會唔會因為我曾破產不開戶給我?

答:基本上祇要這間指定的銀行並非 terry 網友在破產時的其中一位債權人,那麼在破產期滿後應該可以自由開戶,不受曾破產一事所影響!

而且發薪所需的祇是普通的儲蓄賬戶,銀行理應不會查核信貸資料庫中的紀錄,但申請來往賬戶或有透支效能的投資賬戶,則銀行必會查核你的個人信貸紀錄!到時曾破產一事便會被這銀行發覺,到時必會被拒絕開戶!但使用一般的儲蓄賬戶則應該無問題!

退一步說,假設這銀行亦是 terry 網友你當年破產時的債權銀行之一,即是對方早已有你曾破產和壞賬的紀錄!那就算要開設普通的儲蓄賬戶,都必定要出示「解除破產証明書」以更改原有紀錄才有機會!而且對方連開普通戶口給你也有拒絕的權利和可能,雖然出現這個情況的機會不大!

而且還有一點顧慮!就是假設這指定的銀行,真的是舊債權人之一,那你如今使用它的銀行服務!假設將來賬戶內有存款,對方或有機會借故扣除以抵償舊債!老實說銀行這個行為完全犯法,因你憑藉破產解除已免去原有的舊債務!但財到光棍手,你要取回則要經過法律程序,花費金錢和時間!

新公司並不知道我曾破產,如果其他銀行不開戶給我,我應該點同新公司講呢?

答:萬一真的不幸出現被拒絕開戶的情況,那可以向公司表明過往在這銀行曾有壞賬(先別說曾破產),雖然過後經已全數還清但已被銀行列入黑名單中拒絕開戶,請公司通融容許你另選銀行!

理論上公司不會主動向銀行查核這事是否屬實,而基於人權法和私隱條例,銀行在正常的情況下亦應該不會向除法庭和破產管理署之外的第三方,披露客戶的個人資料!但公司最終會否通融讓你提交其他銀行賬戶則要由貴僱主去決定!

依在下的經驗就可以了!在下於破產後使用中銀的戶口,現職的公司原屬意用東亞作轉賬發薪之用!但本人不願另開新戶,以上述理由跟公司解釋後便得到公司接納,現一切如常祇是因跨銀行關係發薪日期會較其他同事遲一天!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12-09 12:22 am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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