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領取疾病津貼的資格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 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2.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請參考本章「有薪病假的類別」部份);及
3.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問:1 假如我睇兩次醫,共四日病假,會唔會有五分四架.....
答:如何你的公司在病假處理方面,是完全跟足勞工現行的香港勞工法例的話,你必需要連續有4日的病假紙(包括當中有你的休息日祉例假在內),才可以領取5份4的有薪病假。
問:2如我 四日病假中,有一天是例假,當日並沒有醫生紙,會唔會有五分四架
答:如上述所說,你必需要連續有4日的病假紙(包括當中有你的休息日祉例假在內),才可以領取5份4的有薪病假。
以上的規定是勞工法例所規限的。但有的公司在這方面會彈性處理,例如:只要你有醫生紙,即使只是1日病假,公司都會大方地給予你該日的5份4有薪病假,有些更好的,會給予僱員全薪病假,但要記住,這不是必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