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一死一生約是否完12個月死約,可在第13個月生約才通知業

2010-12-08 3:37 am
租約一死一生約是否完12個月死約,可在第13個月生約才通知業主可以嗎?前後共13個才搬走可以嗎?業主在生約是可以加租嗎?$13000加到18000合法嗎?

回答 (2)

2010-12-08 9:51 am
✔ 最佳答案
合約寫明租期的租金就係果個租金,不能加租,不過個市升緊,租金貴咗的時間,業主可在生約通知租客搬走,租客在出面同樣要俾當時市值的租金,因此有時租客費事搬來搬去(通常每次搬遷都有一筆洗費),所以業主有時在生約期口頭跟租客協商加租,如租客肯咪再簽附加協議LAW,唔肯就俾通知叫個租客走,至於法律上冇話不可由1萬3加到1萬8,業主加到10萬都冇犯法,只是你可以選擇搬走.......另外你問租約去到13個月可否搬走的問題,其實要睇返你簽約時點寫,如你在大的地產公司簽約,合約有一PART叫退租期,果度會寫明租期幾耐,幾多個通知,只租客有權通知,只業主有權通知,或雙方都有權等,全部都是簽約前傾的,你的地產代理冇同你講嗎?如你不想煩又唔想俾人加租,咪簽2年死約LAW,希望幫到你
2010-12-08 9:25 am
業主在生約不可加租,除非双方同意簽署新租約!否則業主只可1个月通知,叫租客走!
可在生約才搬走!13月梗係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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